close

這篇完成稿只剩下一紙本,電子檔草稿與完成稿增刪了許多不同處,因為還有實用價值所以保留。當初為了探討漢朝軍隊為征討匈奴軍隊會那麼艱難而做的期中報告。探討匈奴軍隊在跟漢軍交戰中往往能夠擊敗漢軍原因。事實上變成漢軍軍制的探討,反而沒對匈奴軍隊制多做探討。

壹、前言:

l   兵制是歷代不可廢編的制度,典籍有云:『〈道德經‧三十一章〉: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立之;戰勝,以喪禮處之。』;『〈呂氏春秋‧論威〉:凡兵,天下之凶器也;勇,天下之凶德也。舉凶器,行凶德,猶不得已也。舉凶器必殺,殺,所以生之也;行凶德必威,威,所以懾之也。敵懾民生,此義兵之所以隆也。』;『〈文子‧下德〉:善治國者,不變其故,不易其常。夫怒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爭者,人之所亂也。陰謀逆德,好用凶器,治人之亂,逆之至也。』;『〈國語‧越語下〉:范蠡進諫曰:「夫勇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爭者,事之末也。」』。

l   可見歷代國君不論要抱著幾分程度的王道思想或是霸道思想,想要富國強兵其兵制仍是不可廢編的制度。學生試著探討看看,全文至多引用典籍,參閱《史記》、《通典》、《漢書》、《後漢書》、《國史大綱》、《新編秦漢史》、《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中國通史》,出處考證算詳實嚴謹,雖反覆校正然疏忽與錯誤恐是難免,未盡完美善之處尚待學習還請老師指正。

貳、兵制定義:

一、戰爭是政治的延續,必須通過武裝力量包裝,特別是軍隊才能進行。國家或政治集團,為保證軍隊建設的順利進行和軍隊戰鬥的充分發揮,制定一系列有關軍事力量的組織、管理飛訓練、儲備、徵募等法規,由這些法規確定下來的制度就是軍事制度,簡稱軍制或(兵制)。

二、軍制的主要內容包括︰軍事領導體制、武裝力量體制、軍事指揮系統、軍隊編制、動員體制,兵役制度、軍官培養制度,武器裝備、後勤供應和軍隊各項工作、管理制度,以及人事任免、獎懲等等。

參、引用出處:以勞榦教授這篇論文為主,試著探討兩漢的兵制。標題参至肆皆為勞榦教授的原文部份,標題壹至貳之前言與定義、伍至柒為學生增加軍事長官武職部份和筆者見解與結論,使內容更豐富。參考書目未必每本讀完但都仔細閱讀並查證其疑問之處。

l   勞榦〈漢代兵制及漢簡中的兵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集刊第十本(1943.5),頁 23-25

l   姓名:勞榦﹝Kan Lao﹞,學歷:北京大學畢業,經歷: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研究員、中央研究院院士、台灣大學教授、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教授。

肆、全文內容:

秦亡之後,各路義軍的反秦爭戰轉化為爭奪統治權的戰爭。西元前二○二年,劉邦打倒勁敵項羽,建立西漢王朝。西元六年,外戚王莽篡奪皇位,三年後,正式建立新朝。過了幾年,綠林、赤眉等義軍起事,王莽兵敗身死。西元二十五年,漢宗室劉秀中興漢室,是為東漢。靈帝中平六年(西元一八九年),董卓另立獻帝,全國陷入軍閥混戰,東漢名存實亡。 

西漢兵制有承襲秦制的部分,但也頗多創新。西漢將軍制度的形成、南北軍的擴展、屯田制和募兵制的出現,是重要的變化;東漢地方軍及領導體制的改變,募兵制取代徵兵制,尤其值得注意。

一、西漢兵制:

1.          西漢前期,軍權嚴格控制於皇帝之手。丞相代表皇帝處理國家政事,設丞相「助理萬機」[1],為最高行政長官。太尉掌全國軍務,為最高軍事長官,但無帶兵權與人事權,甚至連軍營也不得入。《漢書‧高後紀》載太尉周勃「欲入北軍,不得入。襄平侯紀通尚符節,乃令持節矯內勃北軍。」可見太尉位高權輕。太尉之官,時置時罷。郎中令、衛尉一如秦制,中尉後改稱執金吾。高級軍職多以校尉為稱,如城門校尉、屯騎校尉等。

2.          漢武帝時,為強化君權,把丞相領導的中央政府視為「外朝」,只負責受命辦理日常具體事務。對自己信任的大臣,委以大將軍等職,在宮中參與機密,討論軍國要務;又改太尉為無印加綬的大司馬,皇帝親近的大將軍、尚書、侍中等官,成了與「外朝」相對的「中朝」。戰時由皇帝任命大將軍,為最高軍事指揮。選派列將軍,分領各路軍馬。列將軍依次有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等。他們常加大司馬銜,平時作為「中朝」領袖,處理政務。戰時常任命前、後、左、右將軍等。有時以戰略目標加將軍號,如匈奴將軍、祈連將軍等;有時以兵種類型加將軍號,如樓船將軍、戈船將軍等。大將軍和列將軍在戰時都自有一套指揮機構,稱作「莫府」,其成員由將軍自選,奏請中央批准。將軍及「莫府」系統的形成,說明西和中央有意強化戰時指揮機構,以提高軍隊的戰鬥效應,而這種戰時系統與日常武官系統的分離,則反映了決策者防範軍權下移的用心。

3.          西漢後期,改設三公為最高行政首腦,大司馬專主軍政,位列大司徒和大司空之上。東漢改大司馬為太尉,太尉雖為政府首腦,皇帝所重仍在「中朝」,皇帝的秘書機構尚書臺,成為真正的中央軍事統禦機構。

4.          西漢地方除了行郡縣制以外,還封立了九個諸侯王國,其中八個是劉邦子姪,稱國姓王,另一個為異姓王。王國與郡平行。王國機構大體與中央相似,除太傅、丞相由皇帝任命外,其餘官吏由諸侯王自己任命。王國軍務由丞相兼管,中尉為王國兵指揮官,郎中令總領諸侯王近衛官,衛尉統領負責警衛王宮門戶的衛士。諸侯王國亦仿效中央分設平時與戰時兩套不同的指揮系統。王國兵在制度上應服從於皇帝,但其領導、指揮系統較郡縣兵有更大獨立性,因而諸侯王擁有一定兵權。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後,已漸削弱王國勢力,到武帝時期,王國兵權完全為中央所掌握。

5.          西漢兵役以徵兵制為主,武帝時出現了募兵制、謫兵制和局部的士兵制。徵兵制沿襲秦朝而略有變化。男子二十歲傅籍,景帝二年(西元前一五五年),「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2],昭帝初年,「寬力役之政,二十三年始傅,五十六而免」[3]。服役期限,《漢書‧食貨志上》:「月為更卒,以復,為正一歲,屯戍一歲。」《漢書》如淳注引《漢儀注》:「一歲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綜合來說,兵役期限為兩年,更役如同秦制。第一年在本郡縣當正卒,第二年番上京師當衛士或到邊防當戍卒。戍邊期限為三日,雖然很短,但路途所耗費的時間則要多好幾倍,實際上要施行是不太可能。因此政府的解決方法是:由少數人長期戍邊,或一年,或數年,其他男子每人出錢三百,交給官府,由官府把其中一部分錢發給長期戍邊者。這種情形已開始具備募兵的性質。對服役著的身體要求,如淳注雲:「高不滿六尺二寸以下為罷癃。」可見殘疾人和身高不足者不服兵役。統計居延漢簡中的戍卒名籍,都包括他們的家庭成員,但一概不計身高,可能身高標準在實際徵兵時已被廢除。免服役兵役的對象,高帝時規定:「軍吏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4]文帝時,「民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5]武帝時增設武功爵十一級,位居第七級千夫以上者免其人戶的兵役。沒有高爵的民戶,可以用錢物買五大夫或千夫爵位以免兵役,稱作「買復」[6]。若家有九十歲上老人,其孫子可得免役,「令得身帥妻遂其供養之事」[7]

6.          國家正式募兵,始於漢武帝在北軍中增置八校尉。八校尉所統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七營士兵,非由為發而來,而是招募的勇士和匈奴、三越的降兵。《文獻通考‧兵考二》:「發中尉之卒,遠擊南粵,恐內無重兵,或致生變,於是創置七校尉,募知胡事者為胡騎,知越人事者為越騎,又取中尉屬官所謂中壘者,進為校尉,凡八校尉。」漢武帝開始行募兵的原因及內容清晰可見。以後,武帝又幾次募兵,稱為勇敢士。昭、宣二帝時期,募兵次數更多,規模更大,招募的士兵有奔命、應募、伉健、私從等各種稱號。終西漢之世,募兵規模遠不能與徵兵相比,所幕之兵,多為精心挑選的驍勇戰士或名間及罪犯中勇猛的人,由他們組成,多為精悍的特種部隊。

7.          作為徵兵制的補充手段,西漢間行謫兵制。漢高祖十一年(西元前一九六年),為擊英布,「上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從軍」[8]。到武帝時,平南粵、征大宛,屢屢謫發罪人、惡少年。西漢的謫發,稱為七科謫,《漢書‧武帝紀》張晏注:「力有罪一,亡命二,贅婿三,賈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凡七科也。」這七種人是想要建樹戰功以改變社會地位,或向來兇悍亡命,作戰頗為勇敢。

8.          西漢的局部世兵制,指武帝設置虎賁、羽林。《漢官儀》:「羽林,父死子繼,與虎賁同。」荀綽《晉百官表注》:「虎賁諸郎,皆父死子代,漢制也。」由此可見,虎賁、羽林是世代為天子親兵。這種情況雖不如後來三國以降的世兵制典型,但其間關係很深,所以稱之為局部世兵制。[9]

9.          漢代武裝力量主要由中央軍和地方軍兩部分組成。西漢的中央軍,按其任務可分為宿衛殿省的殿內衛軍,宿衛宮城的宮廷衛軍和宿衛京城的京城衛軍三個系統。

10.      殿內衛軍:是皇帝貼身的禁衛軍,地位最高。殿省宿衛由郎中令統領的郎官兼充。但當郎官並不是服兵役,而是進入仕途。郎官的職責是侍從、護衛皇帝,警衛內宮各殿廷門戶;還可以向皇帝提建議、備顧問及受差遣。漢武帝為加強宮內禁衛,增建建章營騎(後改稱羽林騎)、期門郎(後改名虎賁郎)和羽林孤兒三支專職殿衛部隊,取代郎官殿衛任務而終漢一代。羽林、期門士兵選自西、北邊郡能騎善射的良家子,羽林孤兒由陣亡將士子弟組成。他們父死子繼,兄終弟及,待遇優厚,作戰驍勇,在禁衛宮殿和皇權政治鬥爭中扮演了重要的腳色。

11.      宮廷衛軍:指由衛尉統領的宿衛宮門和徼循宮中的衛士,他們在殿衛軍的外層,負責宮內安全。西漢時以未央宮為皇宮,未央衛尉即為九卿之一的常設衛尉,此外,還有不常設的長樂衛尉、建章衛尉、甘泉衛尉。宮廷衛軍來自從地方徵調的衛士,服役一年,期滿由皇帝饗士,遣回原籍。

12.      京城衛軍:包括京師屯戍兵、京師治安軍和城門屯兵。京師屯戍兵在漢初主要是南北軍,並不直接參預宮城宿衛任務,而是鎮戍京師,其長官是衛將軍,漢文帝罷衛將軍,也就取消了南北軍並立的建制。漢武帝改革京師部隊,恢復北軍,並將北軍擴大為北軍八校尉,士兵分別來自徵調的「義務兵」和外卒兵。八校尉中,中壘校尉統管北軍營壘內的日常軍務,其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等七校尉,分別統領七支特種不對,屯駐於長安城內外及京畿地區,鎮守京師,亦有出征任務。京師治安軍,武帝前是中尉統領的中尉卒,又稱中尉材官。文帝罷南北軍後,「發中尉材官屬衛將軍」[10],是南北軍解散後,中尉及其步卒由衛將軍統管。漢武帝時改中尉為執金吾。城門屯兵設置於武帝時,以外戚近臣充任的城門校尉統管,設十二城門候分領各門屯兵。北軍七校尉兵主要來自募選,京師治安軍和城門屯兵由郡國兵番上。

13.      以下為南北軍編製表:[11]

 

14.      官職:公車司馬、南、北宮衛士、左、右都侯、南宮南屯司馬、北宮門蒼龍司馬、元武司馬、北屯司馬、北門朱雀司馬、東明司馬、朔平司馬、車戶騎三將、左中郎將、五官中郎將、右中郎將、期門平帝更名虎賁、羽林郎、羽林左、右監、中壘校尉、越騎校尉、步兵校尉、長水校尉、射聲校尉、屯騎校尉、胡騎校尉、虎賁校尉。

15.      任務:主城門兵、主劍橶衛士、主平城門衛士、主東門衛士、主元武門衛士、主北門衛士、主南掖門衛士、主東、北門衛士、主左署郎、主五官郎、主右置郎、主虎賁宿衛、主羽林左騎、主羽林右騎、掌北軍壘門、掌越騎、掌上林苑門屯兵、掌長水宣曲胡騎、掌待詔射聲士、掌騎士、掌胡騎之屯池陽者、掌輕車。

16.      地方軍:西漢的地方軍,按其地域可分為內部郡縣兵、王國兵和邊防兵。內地郡縣兵由正卒組成。平地多車兵,丘陵山地多步兵,即地勢平坦之地用輕車與騎士,山川險阻之地用材官,河道寬闊之地則用樓船。騎兵以三輔及西北諸郡為多,水兵(樓船士)多出自江淮以南諸郡。

17.      王國兵在漢初頗為強大,吳王劉濞自稱其「精兵可具五十萬」[12],其餘諸侯王也都有一定數量的甲兵。王國軍隊的擴充,可由諸侯王任意為之,吳王起兵反,曾令十四至六十二歲的男子皆從軍。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後,中央對王國軍權大加削弱,除極少數例外外,所有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以上官,均由中央任命,成為定制,中尉、衛尉等重要武官自然也在其中。又定制令「諸侯國人,不得宿衛,將軍不宜典兵馬」[13],以抑制王國將士;令國人不得收納亡人等,以防止其私養死士。自此以後,王國兵已無足輕重。

18.      邊防兵是指沿邊郡兵和在西域都護府的屯兵及屬國兵。居延漢簡中有「戍田卒」一詞,說明邊防兵往往兼有戍守烽燧和屯田的雙重任務。西漢的屯田始於漢武帝時期,屯田兵也大興於此。漢文帝時,採納晁錯的建議,募兵徙邊,長期居住,從事農業生產。這次行動的性質是軍事性移民,與後來的軍事性屯田有一定的區別。武帝時因不斷對匈奴作戰,邊兵所需糧草,由內郡輾轉運送,費力耗時,邊兵常常有斷糧之憂。於是在西北邊區大量增設新郡,建立起屯田的領導系統,為發數十萬戍卒,稱為屯田卒或田卒,擔負戍邊和農墾的雙重任務。屯田兵實行軍事編制,由屯田校尉、護田校尉、農都尉等統領。屯田制度的推行,加強了邊防,也解決了邊兵的食糧問題。但武帝以後,屯田時起時落,沒有形成定制。邊防兵的兵役負擔比內地正卒重,除兼有戍守與屯田的雙重任務外,實際服役時間也較長。邊防兵的來源,不限於沿邊諸郡。西漢在西域設都護府施政,始於宣帝時。漢廷派都護騎都尉到西域都護府監理各屬國,隨行者有屬官吏士,都護之下的戊己校尉統領一定數量的屯兵。西域屬國兵與漢朝的關係,主要是奉命從師征討。武帝時,「以匈奴降者介和王為開陵侯,將樓蘭國兵,始擊車師」[14],以後一逢征討西域之國,無不令屬國兵從征。

19.      漢朝的勁敵為北邊的匈奴,匈奴的軍隊以騎兵為主體,漢與匈奴多在河谷草原交兵,於是漢朝大規模發展騎兵,遂使騎兵成為最主要的作戰力量。騎兵的大發展起於文、景帝時期,到武帝時,多次對匈奴作戰,幾乎全用騎兵,而北軍新置八校尉七營士兵,也以騎射為主。這樣中央軍和邊防軍都以騎兵為主了。而西漢大力發展軍事性養馬業與此相呼應,並設置馬政機構,乙太僕掌管全國馬政。又向民間推行「馬復令」,百姓養好馬,可免除部分繇役。由於軍事性養馬業不斷發展,儘管戰爭中耗馬甚多,但馬源充足,騎兵得以不斷壯大。

二、新朝兵制:

1.          西元八年,王莽篡漢稱帝,國號新。西元二十三年,新朝亡,歷時僅十六年。新朝對包括兵制在內的各項國家制度進行了改造,由於他的改制只是著眼於名稱或形式上的變化,又缺乏穩定的社會秩序和法令的保障,使各項制度顯得煩亂而多變,兵制也不例外。

2.          王莽是以大司馬的身分篡漢,深知此職過重則天子不保,故建國之初,就著手於最高軍權的調整。封拜十一公─四輔、三公、四將;四輔中有國將,為最高武官;大司馬仍居三公之首,但位於四輔之下;四將分別為更始將軍、衛將軍、立國將軍、前將軍。這樣一來,大司馬上受國將約束,下有四將分其威勢,全力大不如前。又置大司馬司允,具體處理事務。公卿不復有文武之分。在邊郡,初令五威將軍等十二將軍分別領兵屯駐,以控制諸將。[15]西漢的徵兵制到新朝雖仍施行,但由於流動人口劇增,戶籍制度嚴重破壞,依靠徵兵已不能保障兵源。於是只有求助於募兵,始募兵制成為主要的集兵方式。

3.          開始建國二年(西元十年),令十二將軍屯兵邊郡,「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萬人」[16],可見新朝的軍隊主要靠招募來組建。天鳳六年(西元十九年),因匈奴寇邊頻繁,「莽乃大募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名曰豬突豨勇,以為銳卒。……又博募有奇技術可以攻匈奴者。」綜合以上可見新朝募兵對象,遍及囚徒、丁男、家奴、甲卒及有奇技術者。

4.          新朝中央軍之構成與西漢大致相同,惟一些細節常有變換,如改衛尉為太尉,改執金吾為奮武,以中城將軍主十二城門等。

5.          西漢武帝始設十三部郡,各置刺史一人,行監察本州諸郡之權。新朝授州牧以領兵之權,使州由監察機構變為地方最高軍政單位。每州置一州牧、一部監,主五郡,後又以各州牧號為大將軍,以各郡長官為偏將軍,縣宰為校尉,形成州郡縣三級一貫的軍政合一體制。

6.          邊郡屯兵主要是十二將軍的三十萬大軍。他們長期駐邊,不得番代,軍糧常常沒有著落。為瞭解決邊郡屯兵的糧荒問題,新朝曾以趙並「為田禾將軍,發束卒屯田北甲,以助軍糧」[17],但成效不大。終於導致屯兵「起為盜賊,數千人為輩,轉入旁郡」[18],從此邊郡屯兵一蹶不振。

三、東漢兵制:

1.          西元二十五年,劉秀稱帝,中興漢室,到西元二二○年曹丕代漢,東漢亡,傳十二帝,歷時一百九十六年。東漢兵制的特點是軍事權力不斷下移,不僅表現在領導體制上,就是在兵役制度和武裝力量構成等方面,也無不顯示出這種趨勢。

2.          東漢對地方軍事指揮體制做了重要的調整:第一,壓縮地方軍的兵員編制,停止其校閱考核制度,裁撤內地諸郡都尉,為其職能於泰守,目的在保證中央軍事力量的絕對優勢。第二,擴大州刺史的權力。漢武帝十,將全國劃分為十三個監察區,即十三州,由中央派出刺史,按皇帝要求巡察本監察區各郡國。東漢改十三監察區為郡之上的地方最高行政單位,每州各設刺史,內掌民政,外領軍馬,以進一步強化中央對諸郡的控制。事實上,刺史既由皇帝特派監察員演變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很快又形成新的比郡泰守實力強大得多的地方軍閥,逐漸發展為向中央鬧獨立的地方割據勢力。[19]

3.          西漢的徵兵制到漢朝基本上已廢弛。「省諸郡都尉,並職太守,無都試之役,惟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都尉。」[20]「都尉」是西漢郡國正卒每年秋季例行的檢閱式,「都試之役」指正卒一年的兵役負擔,取消「都試之役」,也就取消了正卒,沒有正卒,京師衛士和邊防戍卒再也不可能靠郡國兵番上,徵兵制也就停止了。光武帝又下詔曰:「令國有眾軍,並多精勇,宜且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使,令各還民伍。」[21]更進一步明確下令停止徵兵制。值得注意的是「國有眾軍,並多精勇」兩句,光武帝中興漢室,依賴的是招募之兵,這些兵即東漢初國家的基本武力,光武帝此詔之意,就是保留這些精勇的募兵,不必用為發之卒去頂代,東漢一代以募兵制為主,以由此詔定下基調。[22]元初二年(西元一一五年),中郎將任尚用虞詡計,「罷諸郡兵,各令為錢數千」[23],廣募騎兵,以擊杜季貢及西羌。虞詡稱諸郡兵「棄農桑,疲苦繇役」,可見諸郡兵主要係徵發而來。任尚以罷諸郡兵所得錢募騎兵後,又於次年募陷陣士,大破先零羌。徵兵制之不可施行,由此可見。

4.          東漢盛行募兵制,但所募兵之兵好像有常募及臨時募集之分。募兵的主要來源是社會閒散人員,由於募兵範圍日益擴大,所募之兵的素質,難免會下降。募兵素質低下,也與東漢統治者縱兵掠奪財務有關。統治者靠財務引誘流民投軍,圍敵攻城,又以允許士兵進城後搶掠財物作為鼓舞士氣的手段;應募從軍者,往往意在掠奪財物,流氓無賴大量混入軍中,西漢的尚武之風蕩然無存,懶散、奸詐的習氣在軍中氾濫。

5.          募兵制的盛行,給地方上刺史等軍閥帶來了擴充武裝割據勢力的便利。他們四處募兵,給應募者一定好處,使其甘心為自己效命,豪強地主也趁機發展自己的私兵部曲。而日益嚴重的土地兼?造就的大批無業流民,正好為他們提供了充足的兵源,這就釀成了東漢末年軍閥割據的局面。東漢還喜歡募漢族以外的少數族兵。任尚、鄧遵曾數次募羌人以平叛亂諸羌,《後漢書‧度尚傳》:「廣募雜種諸蠻夷,明設購賞」,以破艾縣義軍。《後漢書‧南匈奴傳》載秉言:「以夷伐夷,國家之利。」這便是東漢喜歡募少數族兵的主要用意。

6.          東漢的謫兵制與募兵制有交叉現象。以囚徒為兵往往稱募,如明帝之世,數次「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此似為謫兵,但同時又有「其妻無父兄獨有母者,賜其母錢六萬,又復其口算」及「凡徙者,賜弓弩衣糧」[24]等優待,又有雇傭性質。謫發之兵往往用於屯戍邊地,專門設置左校尉以管理他們。故謫兵往往稱「坐輪左校」或「輸作左校」。

7.          中央軍:東漢的仍有殿衛軍、宮衛軍和城衛軍三個系統。殿衛軍中增加的宦官稱中黃門冗從。宮衛軍仍為由衛尉統領的衛士。城衛軍主要是北軍和洛陽十二城門屯兵,北軍經過減裁合併,成為北軍五校衛,增加了經常出征作戰和屯守各地的任務。校尉也取代大將軍,成為中央最高指揮官。

8.          地方軍:仍有州郡兵、王國兵和邊防兵三類。東漢初罷省郡國兵,郡縣長官可在平時募一定數量的兵來維持地方。東漢後期,不少牧守擁兵數萬。州郡兵遠遠強於中央軍,主要以便成為各地軍閥的私人武裝。王國兵為數甚少,主要是隨諸侯王就國的虎賁官騎。

9.          邊防兵:包括兵弱自領。常備屯必兵一是常屯於一地,已備邊警的營兵,如黎陽營兵、度遼營兵等;二是由農都尉統領的屯田兵,其來源維弛刑徒,妻子隨住,世世屯墾。常備屯兵直接受命於中央,有時也由當地長官兼管,故屬地方軍。屬國兵多為部落兵制,屬國都尉實際上只起羈縻作用。[25]

四、結語:

l   秦漢時期,開創了以皇帝為核心的軍事領導體制。這種領導體制,不但促進了當時的封建政權的穩固與發展,而且為以後歷代封建王朝所繼承,延續了兩千多年之久,並不斷得到充實和發展,成為鞏固封建政權的重要保證。此時期,為適應戰爭發展的需要,各兵種的設置更加合理。步兵、騎兵成為主要的獨立兵種,尤其騎兵,在漢武帝對抗匈奴的戰爭期間及以後,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戰鬥力比以前也大為提高,成為以後封建國家軍隊的最主要兵種。漢,更造就許多傑出的軍事人才,為中國歷史留下光輝的一面。

五、原作者的參考書目:

[1]《尉繚子‧重刑令》

[2]《漢書》卷五《景帝紀》

[3]《鹽鐵論‧未通》

[4]《漢書》卷一《高帝制》

[5]《漢書》卷二十四《食貨志》

[6]《漢書》卷二十四《食貨志》

[7]《漢書》卷六《武帝制》

[8]《漢書》卷一《高帝紀》

[9]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4月,第54

[10]《漢書》卷四《文帝紀》

[11] 孫金銘,〈漢代兵制〉,《中國兵制史》,陽明山莊,1960

[12]《漢書》卷三十五《吳王濞傳》

[13]《漢書》卷七十一《彭宣傳》

[14]《漢書》卷九六《西域傳‧車師後國傳》

[15]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4月,第58

[16]《漢書》卷九九《王莽傳》

[17]《漢書》卷九九《王莽傳》

[18]《漢書》卷九九《王莽傳》

[19] 王曉衛、楊林書,〈漢朝兵制〉,《建軍護邦─歷代兵制》,萬卷樓圖書,民國901

[20] 司馬彪《續漢志‧百官》

[21]《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

[22]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4月,第61

[23]《後漢書》卷八七《西羌傳》

[24]《後漢書》卷二《明帝紀》

[25]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4月,第64

伍、軍事長官制度:由於歷代軍事武官職稱眾多,以漢朝為主至宋朝止依典籍記載列舉若干武官職。

一、大司馬:掌管軍事的最高官職,位高於三公,漢武帝(劉徹)廢太尉設大司馬,光武帝(劉秀)又廢大司馬為太尉,故大司馬即太尉,為掌管軍政和軍賦的最高官職,即全國最高軍事長官。東漢時與司徒、司空並稱三公,月俸萬石,比之今日,掌軍政者為國防部長,但大司馬的地位遠高於國防部長。

二、大都督:軍事長官或領兵將帥之稱。漢末始有此稱。最初是作為監督軍隊之官,在魏晉之後演變為統領軍隊的軍事長官之職稱“都督中外諸軍事”或“大都督”者,即為全國最高之軍事統帥。後漢光武帝建武初年,因為征伐四方,乃於出征時暫時設置督軍御史以監督諸軍,事成回師後則罷官。在三國時期,都督一職開始逐漸成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軍事首長的官名。如袁紹曾分沮授所統諸軍為三都督。分別為沮授、郭圖、淳于瓊,各領一軍。建安中期,曹操為丞相,以大將軍督諸軍。後來曹操征孫權時,則以夏侯惇督二十六軍。魏文帝則以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假黃鉞,以總統外內諸軍。在魏明帝太和四年,司馬懿征蜀時,加號為大都督。正元二年,司馬昭都督中外諸軍,亦為大都督。都督一職開始成為中央的軍事首長。魏文帝時,亦置都督以管理諸州的軍事,或兼領刺史,都督亦開始為地方的軍事首長。晉朝初期,都督為持節使臣以督諸軍,持節都督分為三級,都督諸軍者地位最高,監諸軍次之,督諸軍地位最低。持節亦分為三級,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使持節有權力殺二千石以下之官。持節可殺無官位之人,在軍事上,權力與使持節相同。假節,則只能殺犯軍令者。假黃鉞可殺持節武將,並非一般人臣所能持有的。如晉在伐吳時,就曾以賈充為使持節、假黃鉞、大都督,總統六師。

後來各級持節都督逐漸成為各級軍事首長的官職,太康中期,州都督負責軍事,刺史則負責治人,各司其職。惠帝末年,乃將兩官職掌合一,不是重點防衛之州則只設有刺史而已。東晉之後,都督中外乃為要職,只有位居要津者能居之。後魏有都督中外諸軍事。永安以後,置京畿大都督,負責總攝軍事,並開府。後周時改都督諸軍事為總管,後又設大都督、帥都督、都督。隋朝時大都督等職成為散官,隋煬帝時改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帥,都督為隊正。唐朝時改大都督為驍騎尉,大都督為飛騎尉,帥都督為雲騎尉,都督為武騎尉。隋文帝改都督的名稱為總管,並在並、益、荊、揚四州設置大總管,並多以親王擔任大總管之職。諸州則各置總管府,並分列為上中下三等,並各加持節之使臣,隋煬帝時則加以取消。唐朝為管理地方軍權,於其各州亦設總管,並加持節。武德元年,設洺、荊、並、幽、交五州為大總管府,七年改為大都督府。太極初年,以並、益、荊、揚為四州都督府。開元十七年,再加上潞州都督府,成為五大都督府。其餘都督府亦分為上中下等。其中上都督府有五個,中都督府十三個,下都督府有十六個。

唐朝雖廣設都督府,但是實行府兵制,軍權集中在中央,地方都督沒有什麼實權。後來府兵敗壞之後,軍權及旌節皆為節度使所有。唐朝又設有行軍大總管,在有亂事需要出兵征伐時則置於所征之道,以監督軍事。北宋時,都督多以親王擔任,但不常置。南宋時則多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在需要時出兵時作為加銜。元朝時,設大都督府,負責統轄諸部及地方軍。明朝初年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負責節制諸軍,洪武年間又設五軍都督府,分為中、前、後、左、右五軍,但在明朝中葉之後都督又成為虛職。清朝初期,都督亦為軍事首長的加銜,後來被廢止。民國初年時,各省之軍事首長又叫都督,但之後又改為督軍。

(後漢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權置督軍御史,事竟罷。建安中,魏武為相,始遣大將軍督之。而袁紹分沮授所統諸軍為三都督。紹以沮授、郭圖、淳于瓊各典一軍。魏武征孫權還,又使夏侯惇督二十六軍。魏文帝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又,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假黃鉞,則總統外內諸軍矣。明帝太和四年,司馬宣王征蜀,加號大都督。高貴鄉公正元二年,司馬文王都督中外諸軍,尋加大都督。)《通典職官典卷三十二職官十四州郡上》

三、將軍:分為“重號將軍”和“雜號將軍”兩種,前者為常設職位可入朝參政並開府理事,又稱“中朝將軍”;後者多為為臨時征戰所設可稱為“征討將軍”,另魏晉後為獎勵軍功,將軍名號增多,多為刺史及太守所加,稱為“散號將軍”。每朝常設的將軍名號各不相同。按級別各朝常設的中朝將軍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征(東南西北)將軍、鎮(東南西北)將軍、安(東南西北)將軍、平(東南西北)將軍、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及右將軍等。 驃、車、衛及諸征、鎮將軍資深者可進號為大將軍。如驃騎大將軍、衛大將軍、征北大將軍,鎮西大將軍。

(晉宋以來,以領軍、護軍、左右二衛、驍騎、遊擊將軍,謂之六軍。宋輿服志曰:“驃騎、車騎、衛將軍及諸將軍加大者,皆金章紫綬,武冠,佩水蒼玉。諸軍司馬,銀章青綬,朝服武冠。”其四安、四平、左右前後、征虜等將軍及四中郎將,晉代荀羨、王胡之並居此官。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為者。齊以二衛,左右。 四軍,前後左右將軍,謂之四軍。五校,即漢之五校。驍騎、遊奧、積射、強弩、殿中員外、殿中、武衛七將軍,殿中司馬督及虎賁中郎將,?從僕射,)《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甲、重號將軍:又稱“中朝將軍”為常設職位可入朝參政並開府理事。

l   大將軍:戰國時代各國多置,金印紫綬,位同三公為一品。為指揮重大戰役的臨時統帥。具體名號有建威大將軍、驃騎大將軍、中軍大將軍、鎮東大將軍、撫軍大將軍等等,除驃騎大將軍之位稍低於三公之外,上述均在三公之上。不臣者多自此職出,如司馬懿、八王之亂中的諸反王、南渡後的王敦、桓溫等。漢高祖劉邦拜韓信為大將軍,位在諸將上。漢武帝為衛青復置大將軍官,作為最高軍職,並統領內朝,分丞相權。漢武帝死後,以霍光為大將軍輔政,大將軍遂為此後漢朝的最高行政職務,多為外戚所居。三國時,大將軍不再職掌朝政,為高級武官,並增置上大將軍,位於大將軍之上。南北朝時期,大將軍除授甚濫,於是又增置柱國大將軍、鎮軍大將軍等號。唐宋,大將軍為十六衛長官。唐初,府兵制行,十六衛大將軍為職事官。隨著府兵制日漸破壞,十六衛實際已經沒有軍隊,諸衛大將軍成為虛銜。宋朝,十六衛大將軍專門授予宗室。明初,徐達為大將軍,統帥全軍。徐達死後,廢大將軍官。清朝,有重大戰事的時候臨時派遣大臣出征,授大將軍號,事畢即除。

(自戰國置大將軍,週末又置前後左右將軍,至秦,將軍之官多矣。漢興,置大將軍、驃騎將軍,位次丞相。車騎將軍、衛將軍、左右前後將軍,皆金印紫綬,位次上卿,後漢志曰:“漢將軍比公者四:謂大將軍、驃騎、車騎、衛將軍。”掌京師兵衛,四夷屯警。孝武征閩越、東甌,又有伏波、樓船;及伐朝鮮、大宛,複置橫海、度遼、貳師。宣帝增以蒲類、破羌。權時之制,若此非一,亦不常設。光武中興,諸將軍皆稱大。及天下已定,武官悉省。後漢志曰:“其前後雜號將軍皆主征伐,事訖皆罷。”四征興於漢代,四安起于魏初,四鎮通於柔遠,鎮東西南,並後漢末有之。鎮北,魏置。四平止於喪亂。 魏置。晉武帝重兵官,故軍校多選朝廷清重之士居之。置中軍將軍以統宿衛七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大將軍,戰國時官也。楚懷王與秦戰,秦敗楚,虜其大將軍,屈是矣。漢高帝以韓信為大將軍。初拜信,蕭何曰:「王素慢無禮,今拜大將,如兒戲耳。」乃擇良日,齋戒設壇,以禮拜之。又竇嬰為大將軍,每朝大議,列侯莫敢抗禮。武帝又置。初,武帝以衛青數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故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衛青字仲卿,為車騎,擊匈奴大立功,引兵至塞。天子使使者持大將軍印,因軍中拜青為大將軍,位在公上。卿以下皆拜,惟汲黯獨揖。後又加青大司馬位,冠於大將軍上,共為一官。後霍光、王鳳等皆然。成帝綏和二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後漢光武時,吳漢以大將軍為大司馬。後漢大將軍自為一官,其大司馬不加於其上。和帝時,以竇憲為之。舊大將軍位在三公下,置官屬,依太尉。憲威權振朝廷,公卿希旨,奏憲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長史、司馬秩中二千石,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衛將軍:僅次於三公。(漢京師有南北軍,掌理禁衛,南軍若今諸衛,北軍若今羽林等軍。周勃馳入北軍是也。初有衛將軍。說在本篇。魏末,晉文王又置中衛將軍。武帝受禪,分中衛為左右衛將軍。以羊琇為左,趙序為右。並置佐吏,皆掌宿衛營兵,銀章青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宋齊謂之二衛,各領營兵,每暮一人宿直。後增二衛儀從為九十人。陳因之。後魏永光初,又增置左右衛將軍各二人。北齊二人,分掌左右廂,所主朱華閣以外,各武衛將軍二人貳之。隋初,左右衛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又各統親衛。煬帝改左右衛為左右翊衛。又加置親衛,並領勳武三衛。煬帝改三衛為三侍,非翊衛府皆無三侍。其所領軍士名為驍騎。大唐複為左右衛,大將軍各一人,掌宮掖禁禦,督攝隊伍。將軍各二人。貳大將軍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漢文帝始用宋昌為衛將軍,位亞三司。其官屬附見大將軍後。凡驃騎、車騎、衛三將軍,皆金印紫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晉以陸曄為衛將軍,兼儀同三司,加千兵百騎。東晉以後,尤為要重。後魏初,加大則次儀同三司。孝文太和中制,加大則位在太子太師上。歷代多有。大唐無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左右衛並親衛:(凡自十六衛及東宮十率府錄事及兵、倉、騎、胄等曹參軍,通謂之衛佐,並為美職。漢魏以來,諸將軍有長史以下官屬。今諸衛所置,蓋亦因其舊號,考其資位,則全校微矣。其下諸衛官屬並同。左右親衛中郎將。府中郎將之名,秦漢以來有之,非今任也。別具中郎將、五官左右篇中。今中郎將因隋。每衛各置開府一員以統之。大唐武德七年,改開府為中郎將。親衛為一府,勳衛、翊衛各為一府,中郎將各一人,掌領校尉以下宿衛,總判府事。大唐武德七年,改親衛驃騎將軍為之。其勳、翊二衛亦然。左右郎將一人。隋備身府置左右郎將。大唐因其名,武德七年,改親衛車騎將軍為之。其勳、翊二衛亦然。掌貳中郎將之職。錄事參軍一人,掌受府事。兵曹參軍一人,掌判府事。校尉五人。)《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左右武衛:(後漢末,曹公為丞相,有武衛營。及魏文帝,乃置武衛將軍,以主禁旅。晉、宋、齊、梁、陳,又有建武、奮武、廣武等將軍。至隋,采諸武之名,置左右武衛大將軍一人,將軍各二人,以總府事。煬帝改所領軍士名熊渠。大唐光宅元年,改為左右鷹揚衛。神龍元年複為武衛。其制與隋同,所掌如左右衛。領官屬並隋置,大唐因之,同左右衛。)《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左右領軍衛:(初,魏武為漢丞相,相府自置領軍,非漢官也。建安十二年,改為中領軍,以史渙為之,與護軍韓浩皆領禁兵。文帝受漢禪,始置領軍將軍,主五校、中壘、武衛三營。魏文帝踐祚,始置領軍將軍,以曹休為之。晉武帝初省,使中軍將軍羊祜統二衛、前後左右、驍騎七軍營兵,即領軍之任也。祜遷罷,複置北軍中候。懷帝永嘉中,改中軍曰中領軍。元帝永昌元年,複改曰北軍中候,尋複為領軍。成帝時,複以為中候,而陶侃居之,尋複為領軍。魏晉領、護皆金章紫綬,中領、中護銀章青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左右金吾衛:(秦有中尉,掌徼循京師。如淳曰:“ 所謂遊徼,徼循禁備盜賊也。”顏師古曰:“徼謂遮繞。音工釣反。”漢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應劭曰:“吾者,禦也。掌執金革以禦非常。”顏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緹騎二百人,緹騎無秩,比史食俸。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生滿路,群僚之中斯最壯矣。光武微時,歎曰:“仕宦當為執金吾。”舊掌京師盜賊,考按疑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左右監門衛:(隋初有左右監門府將軍各一人,掌宮殿門禁及守衛事,各置郎將二人,校尉直長各三十人。有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二曹參軍、鎧曹行參軍各一人。二漢有城門校尉,掌京師城門屯兵,非今任也。煬帝改將軍為郎將,各一人,正四品,置官屬並同備身府。大唐左右監門府置大將軍、中郎將等官。龍朔二年,改府為衛,大將軍各一人,所掌與隋同,將軍各二人以副之。中郎將各四人,分掌諸門,以時巡檢。領官屬,並隋置,大唐因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左右千牛衛:(千牛,刀名。後魏有千牛備身,掌執禦刀,因以名職。謝綽宋拾遺有千牛刀,即人君防身刀也。齊尚書楊玉夫取千牛刀殺蒼梧王是也。其義蓋取莊子云:“庖丁為文惠君解牛十九年,所割者數千牛,而刀刃若新發於硎。 ”因以為備身刀名。北齊千牛備身屬左右將軍。隋有左右領左右府,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掌侍衛左右,供禦兵仗。領千牛備身十二人,掌執千牛刀;備身左右十二人,掌供禦刀箭;備身十六人,掌宿衛侍從。左右置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二曹參軍事、鎧曹行參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l   驃騎將軍:僅次於三公。歷代均為第二品或從一品位次於大將軍,與車騎及衛將軍同屬一級。漢武帝,與車騎將軍、衛將軍及諸大將軍(衛、征、鎮中的資深者進號為大將軍,如征北大將軍)為二品,而使驃騎將軍與大將軍同秩是為特例。加大後的品秩各代均有不同,但相差不大。如北齊時衛及四征加大將軍時位在驃、車之上;北魏時四征加大者位次於衛;而此兩朝衛加大者均在驃、車之上。

史記三家注集解徐廣曰「驃,一亦作『剽』。」正義漢書云霍去病征匈奴有絕幕之勳,始置驃騎將軍,位在三司,品秩同大將軍。說文云:「驃,黃馬鬣白色。一曰白髦尾。」《史記卷一百一十一衛將軍驃騎列傳第五十一》

l   車騎將軍:武官的最高位,僅次於三公。最早從春秋時代的秦、晉開始出現。戰國時有大將軍,東周末期則有前、後、左、右將軍,至秦朝時將軍之官開始變多。車騎將軍最初是在漢文帝元年,用薄昭為車騎將軍。後來灌嬰、周亞夫、金日磾亦曾擔任之。東漢章帝時,曾令其舅馬防為車騎將軍,征討西羌的叛亂,事後還師之後乃罷其名。漢和帝亦以其舅竇憲為車騎將軍,令其征討匈奴,其位在三公之下;後來因功遷為大將軍,位即在三公之上;不過在征討西羌還師之後,亦罷其大將軍之名。漢安帝時,西羌再次叛亂,安帝亦拜其舅鄧騭為車騎將軍,出兵征討。之後數年又罷其名。

東漢末年,大將軍及車騎將軍開始成為常設之官,亦開始浮濫,漢靈帝多將車騎將軍之名過拜給其寵信,或追封給已死之臣,浮濫的結果,而被批評說:「美號加於頑兇,印綬汙於腐屍,虧國家之舊,傷虓武之重。昔年有睹被髮之祥,知其為戎。今假號雲集,不亦宜乎。」

三國時魏國的車騎將軍地位較低,如果其軍職為都督,則儀與四征將軍相同。如果沒有擔任都督,就算是持節,亦隸屬在四征將軍之下,其地位與前後左右、雜號將軍相同。在朝中班位則次於三司。晉朝時,車騎將軍又不在四征將軍之下,其制與驃騎將軍等相同。而車騎將軍如果有開府,則位同諸公,品秩俸賜亦與諸公相同。隋朝時,車騎將軍又隸屬於驃騎府,唐朝之後乃廢除其官。

(漢文帝元年,始用薄昭為車騎將軍。灌嬰、周亞夫、金日磾並為之。後漢章帝即位,西羌反,以舅馬防行車騎將軍,征之。銀印青綬,在卿上,絕席。還復罷。和帝即位,以舅竇憲為車騎將軍,征匈奴,始賜金紫,次司空。竇憲為車騎將軍,辟崔駰為掾。憲府貴重,掾屬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惟駰以處士年少,擢在其閒。其僚佐故事如太尉。後梁冀為之,官屬倍於餘府。安帝即位,西羌寇亂,以舅鄧騭為車騎將軍,征之。數年復罷。又皇甫嵩等並為之,其官屬附見大將軍後。靈帝數以車騎過拜嬖臣及贈亡人。應劭曰:「美號加於頑兇,印綬汙於腐屍,虧國家之舊,傷虓武之重。昔年有睹被髮之祥,知其為戎。今假號雲集,不亦宜乎。」魏車騎為都督,儀與四征同。若不為都督,雖持節屬四征者,與前後左右雜號將軍同。其或散還,從文官之例,則位次三司。晉宋車騎、衛不復為四征所督。晉羊祜為車騎將軍,開府如三司之儀。後魏制與驃騎同。位次升降並同。隋車騎屬驃騎府,大唐省之。說在前篇。)《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四征、四鎮將軍同位第二品秩二千石,而四鎮將軍位低於四征將軍,而領兵同四征將軍。西晉以後四征、鎮、安、平與前、後、左、右將軍同為第三品。

(四征興於漢代,四安起於魏初,四鎮通於柔遠,鎮東西南,並後漢末有之。鎮北,魏置。四平止於喪亂。 魏置。晉武帝重兵官,故軍校多選朝廷清重之士居之。置中軍將軍以統宿衛七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四征將軍皆漢魏以來置,加大者始曰方面。征東將軍,漢獻帝初平三年,以馬騰為之,或云以張遼為。征西將軍,漢光武建武中,以馮異為大將軍。征南將軍,漢光武建武二年置,以馮異為之,亦以岑彭為大將軍。征北將軍,魏明帝太和中置,劉靖為之,許允亦為之。各一人。魏黃初中,位次三公。後魏加大則次衛將軍。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征東將軍:統領青,揚,兗,徐等東部四州兵馬的將軍,屯駐揚州。興於漢代。

    征西將軍:統領雍,涼二州兵馬的將軍,屯駐長安。興於漢代。

    征南將軍:統領荊,豫二州兵馬的將軍,屯駐襄陽。興於漢代。

    征北將軍:統領幽,冀,幷等三州兵馬的將軍,屯駐薊州。興於漢代。

四鎮將軍:(鎮東將軍,後漢末,魏武帝為之。鎮南將軍,後漢末,劉表為之。魏張魯、晉當陽侯杜元凱並為之。鎮西將軍,後漢劉表為之,魏鍾會、鄧艾並為之。鎮北將軍,魏明帝太和中置。劉靖、許允並為之。各一人。宋時四鎮與中軍為雜號。後魏加大,次尚書令。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四征興於漢代,四安起於魏初,四鎮通於柔遠,鎮東西南,並後漢末有之。鎮北,魏置。四平止於喪亂。 魏置。晉武帝重兵官,故軍校多選朝廷清重之士居之。置中軍將軍以統宿衛七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四安將軍:安東將軍,後漢陶謙、曹休並為之。安南將軍,光武元年,以岑彭為之。晉范陽王虓亦為之。安西將軍,後漢末段煨、魏鍾會、石鑒並為之。安北將軍,晉以郗鑒為之。各一人。後魏亦有。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四安起於魏初)這句《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與《《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所舉例的,似乎有矛盾之處。

l   前、後、左、右、“將軍”與前、後、左、右、“軍將軍”不是同一名號。前者為第三品,後者為第四品。如:王羲之世稱王右軍,是右軍將軍而不是右將軍。而其子王凝之世稱王左軍(曾任江州刺史又稱王江州)則是左將軍而不是左軍將軍。

(前後左右將軍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綬。漢不常置,或有前後,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李廣為前將軍,趙充國為後將軍,辛慶忌、王商為左將軍,馮奉世為右將軍。光武建武七年省。魏以來復置。晉武初又置前軍、左軍、右軍,泰始八年,又置後軍,是為四軍。齊亦號左右前後四軍。陳並有之。北齊左右將軍領千牛備身。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乙、雜號將軍:多為為臨時征戰所設可稱為“征討將軍”。(後漢志曰:“其前後雜號將軍皆主征伐,事訖皆罷。”)《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依《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列舉若干。

l   左右驍衛:(漢有驍衛將軍,謂之雜號將軍,武帝以李廣為之,後省。後漢初,改屯衛為驍騎。魏置為中軍。晉領營兵,兼統宿衛。梁以來,其任愈重。天監六年,置左右驍騎,領朱衣直合,並給儀從。北徐州刺史昌義之首為此職。出則羽儀清道,入則與二衛通直,臨軒則升殿夾侍。改舊驍騎曰雲騎。陳有左右驍騎及雲騎。陳韋翽為驍騎將軍,素有名稱,每大事恆令夾侍左右,時人榮之。永定二年,詔云:“左右驍騎,宜通文武,文官則用心腹,武官則用功臣,所給儀從,同太子二衛率。”後魏、北齊並有驍騎將軍之職。後周有左右驍騎率上士。至隋開皇十八年,置備身府。煬帝即位,改左右備身府為左右驍衛府,所領軍士名曰豹騎,其備身府又別置焉。大唐因隋置左右驍衛府。龍朔二年去府字。光宅元年,改左右驍衛為左右武威。神龍元年復舊。大將軍各一人,所掌與左右衛同,將軍各二人以副之。領官屬並隋置,大唐因之,同左右衛。)《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l   上將軍:漢以呂祿為上將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騎將軍:漢武帝以公孫敖及公孫賀並為騎將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樓船將軍:漢元封三年,以荀彘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橫海將軍:漢元鼎六年,以韓說為之,擊東越有功。《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材官將軍:漢李息為之,掌理宮室。《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貳師將軍:漢李廣利為之,征貳師城,取善馬,故以為號。《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輕車將軍:漢武帝以公孫賀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伏波將軍:漢武帝征南越,始置此號,以路博德為之。後漢馬援亦為之。伏波者,船涉江海,欲使波浪之伏息。《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中軍將軍:漢武帝以公孫敖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強弩將軍:漢武帝以李沮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戈船將軍:環氏要略云:「建戈於船上,浮渡沮水,以討北狄。」《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奮威將軍:漢武帝以田千秋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度遼將軍:漢武帝初以范明友為度遼將軍。後漢明帝永平八年,又置,屯五原。銀印青綬。种暠字伯景,為度遼將軍,誠心懷撫,信賞分明,乃去烽燧斥堠,邊方晏然。及卒,匈奴舉國傷惜。單于每入朝賀,每見墳輒哭泣祭祀。又李膺為度遼將軍,聲振遠域。《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積射將軍:漢有之。晉武帝泰始四年省。太康十五年立射營弩營,置積射強弩將軍主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建威將軍:漢元帝以韓安國、王晏並為之。光武以耿弇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九武將軍:王莽拜將軍九人,皆以武為號,號曰九武將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武牙將軍:後漢光武以蓋延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橫野將軍:後漢光武以王常為橫野大將軍,位與諸將絕席。《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捕虜將軍:後漢永平中,馬武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鷹揚將軍:後漢建安中,魏武以曹洪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討虜將軍:後漢末,以孫權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安漢將軍:蜀糜竺為之,班在軍師將軍之右。《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武威將軍:魏武帝以于禁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撫軍將軍:魏武帝置,以司馬宣王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淩江將軍:魏置,以羅獻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橫江將軍:吳魯肅為之。又曰:「魯潢江昔仗萬人,屯據陸口界。」《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龍驤將軍:晉武帝置,以王濬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殿中將軍:宋初置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黑槊將軍:後魏于粟磾好持黑槊以自衛,劉裕遙見,題書與之曰「黑槊公麾下」。明帝因授黑 槊將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破虜將軍:後漢末,以孫堅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討逆將軍:後漢末,以孫策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牙門將軍:冠服與將軍同。魏文帝黃初中置。明帝以胡烈為之。又王隱晉書云:「陸機少襲父為牙門將,吳人重武官故也。」晉惠帝特置四部牙門,以汝南王祐為之。蜀以趙雲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尚發現漢朝至宋各種將軍名稱。如上軍將軍、折衝將軍、:《資治通鑑卷八十四晉紀六》(以其表宣示內外;遣上軍將軍孫輔、折衝將軍李嚴帥兵七千自廷壽關出,征虜將軍張泓、左軍將軍蔡璜、前軍將軍閭和帥兵九千自崿阪關出,)。

l   朔將軍:(甯將軍:資治通鑑、梁書、宋書、南齊書典籍版本用字不一音同)《梁書卷第九列傳第三王茂、曹景宗、柳慶遠》(茂時以甯朔將軍長史鎮援北境,入為“前軍將軍”江夏王司馬。又遷“甯朔將軍”、江夏內史。)。《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魏以王渾為之。)。

l   征虜將軍:《宋書卷七十一列傳第三十一徐湛之、江湛、王僧綽》(湛之遷冠軍將軍、 丹陽尹,進號征虜將軍,加散騎常侍,以公主憂不拜)。《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後漢建武中,始以祭遵為,後張飛亦為之。)。

l   明威將軍:《陳書卷二十三列傳第十七沈君理、王瑒、陸繕》(世祖嗣位,徵為侍中,遷守左民尚書,未拜,為明威將軍、丹陽尹。天嘉三年,重授左民尚書,領步兵校尉,尋改前軍將軍。)。

l   輔國將軍、冠軍將軍 :《梁書列傳第六柳惔弟忱、席闡文、韋睿族弟愛》中(和帝即位,為尚書吏部郎,進號輔國將軍、南平太守。尋遷侍中、冠軍將軍,太守如故。)。

l   護軍:將軍出征時所設之留守的非常設職。尚有軍師將軍、安國將軍、威東將軍、威西將軍、威南將軍、威北將軍、偏將軍、裨將軍,等等不可數之將軍職稱。

丙、校尉:依《通典職官典卷三十二職官十四州郡上》點出若干職稱:

 

l   司隸校尉:次於將軍的武官職,眾校尉之首,直屬於執金吾的武官。(司隸,周官也,掌五隸之法,辨其物而掌其政令,五隸,謂罪隸、四翟之隸也。物謂衣服、兵器之屬。帥其民而捕盜賊。漢武帝征和四年,初置司隸校尉,持節,從中都官徒千二百人,中都官,京師諸官府。捕巫蠱,督大姦猾。督謂察視之。後罷其兵。察三輔、三河、弘農。晉志曰:「漢武帝初置十三州刺史各一人。又置司隸校尉,察三輔、三河、弘農七郡。」)

l   城門校尉:掌洛陽十二城門,正南之平城門除外(註:洛陽十二城門:平城門、上西門、雍門、廣陽門、津門、小苑門、開陽門、秏門、中東門、上東門、谷門、夏門。而平城門位處正南,為宮門,置司馬而不置侯,直屬衛尉)。

l   步兵校尉:掌管上林苑屯兵。

l   越騎校尉:掌管越騎(越騎為南方越人內附之騎兵)。

l   長水校尉:掌管長水烏桓騎。

l   射聲校尉:掌管宿衛弓兵(待詔射聲士)。射聲者,冥暗中聽音辨位,引弓射之,故曰射聲。

l   儒林校尉、武衛校尉、建議校尉、昭信校尉、宣信校尉、奮威校尉、破賊校尉等。

丁、中郎將:隸屬光祿勳的高級近衛武官,擔任宮中的護衛或侍從。共有左,右,五官,虎賁,羽林郎等稱號。(、左、右中郎將,皆秦官,漢因之,並領三署郎從。後漢之制,郡國舉孝廉以補之。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後漢黃琬,字子琰,為五官中郎將。時陳蕃為光祿勳,深相敬待,每與議事。舊制,光祿舉三署郎,以功高久次才德尤異者為茂才四行。時權富子弟多以人事得舉,而貧約守志者見遺。京師謠曰:「欲得不能,光祿茂才。」於是蕃、琬同心,顯用志士。故蕃、琬皆為權富郎所中傷也。其次分屬左右署,左右郎將各領左右署郎。二署皆有中郎、侍郎、郎中,三郎並屬光祿勳。漢衛綰,文帝時,以戲車為中郎將。戲車謂能左右超乘也。景帝幸上林,詔綰參乘,重其淳謹。又蘇武以中郎將持節使匈奴。又司馬相如拜中郎將,建節往使邛笮,縣令負弩矢前驅,蜀人以為寵。又後漢左中郎將皇甫嵩、右中郎將朱俊並討黃巾,有大功。又建安十六年,魏公子丕為五官中郎將,置官屬,以副丞相,位在魏國諸侯王上。魏無三署郎,猶置左右中郎將。晉武帝省左右中郎將官。宋孝武大明中,復置,銀章青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齊左右中郎將屬西省。梁代並分司丹禁。今中郎將四十四員,郎將六十四員,各附諸軍諸衛篇。大唐亦置諸衛中郎將。永徽三年八月,避太子名,改中郎將為旅賁郎將,又改為翊軍郎將,尋復舊。)《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左右羽林軍:(漢武太初元年,初置建章營騎,後更名羽林騎,言其為國羽翼如林之盛。顏師古曰:“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一雲象天文羽林星,主車騎也。宣帝令中郎將、騎都尉監羽林,謂之羽林中郎將,領郎百人,謂之羽林郎。選隴西、漢陽、安定、北地、西河、上郡良家子便弓馬者以為之。一名岩郎,言其禦侮岩除之下。後漢志曰:“言從遊獵,還宿殿階岩下室中,故號岩郎。”或說為岩郎,取其岩屬素整也。又置羽林左右監,後漢志曰:“羽林左監一人,主羽林左騎,羽林右監一人,主羽林右騎,皆六百石。”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之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五兵謂弓矢、殳、矛、戈、戟。光武中興,以所征伐士勞苦者為之。其後複簡五營高手,別為左右監。羽林父死子繼,與虎賁同,所居之署,謂之寺。延熹六年,減虎賁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俸。二漢並屬光錄勳。)《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l   虎賁中郎將:(有虎賁氏,掌領虎士八百人,軍旅會同,君宿於外,則守王閑。閑,梐枑行馬也。梐音陛,枑音護。漢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期門,比郎中,蓋以微行出遊,選材力之士,執兵從送,期之諸門,故名期門。無員,多至千人。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賁郎,舊曰虎奔,言如虎之奔。置中郎將領之,故有虎賁中郎將,主虎賁宿衛,冠插兩鶡尾,鶡,鷙鳥之中果勁者,每有攫撮,應爪摧碎。尾,上黨所貢也。後漢崔鈞為武賁中郎將,服武弁,戴鶡尾。攫音钁。紗縠單衣、虎文錦蔥,餘郎亦然。凡有虎賁中郎、虎賁侍郎、虎賁郎中、節從虎賁,皆父死子繼。若死王事,亦如之。前賢亦多為者。後漢馬援、孔融並為虎賁中郎將。魏桓階字伯緒,為虎賁中郎將,遷尚書,典選。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四中郎將東西南北:東中郎將,後漢靈帝以董卓為之。南中郎將,後漢獻帝以臨淄侯曹植為之。西中郎將,晉以謝曼、桓沖為之。北中郎將,後漢以盧植為之。建安中以鄢陵侯曹彰為之。並後漢置。江左彌重,或領刺史,或持節為之。銀印青綬,服同將軍。後魏靈太后時,四中郎將兵數寡弱,不足以襟帶京師。任城王澄奏宜以東中帶滎陽郡,南中帶魯陽郡,西中帶恆農郡,北中帶河南郡。選二品三品親賢兼稱者居之,配以強兵,則深根固本之計也。靈太后初從之,後復止。大唐至德後,節度、都團練使,殆其遺職。)《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l   雜中郎將:使匈奴中郎將,後漢主護南單于,以張奐為之。後魏天興四年罷。平越中郎將,晉武帝置,理廣州,主護南越。司金中郎將,魏王脩為之。武衛中郎將。魏始以許褚為之。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陸、筆者見解與結論:

1.          兵制似乎著重兵卒部份,軍官制度完整但對於中高階軍官的養成,似乎看不出有特設機關來教育。如現今的三軍大學。所以個人的軍事經驗未必有傳承給後者。諸多將領未必都曾熟讀兵書、精練武藝、熟悉戰陣,且自有一套應戰法則。所以韓信、衛青、霍去病、李廣之流名將,一旦身亡後其局勢往往重新洗牌,如漢武帝從此無大將掃平匈奴。

2.          從兵制是否缺失及特性來思索漢初以來對於匈奴的戰爭未何一直處於不利的狀態。歷朝中原的君主似乎很少不懼邊疆民族之武力,漢人君主往往是擅長應付漢人的武力戰爭,從戰爭中常看到軍事手段高超的例子,但對付外族戰爭則常常割地賠款或是和親政策,真是耐人尋味。

3.          兵制對於政權的穩固有重大的影響,然而兵制是否貫徹實行,體現出的武力強弱,往往影響對於內憂外患的處理,是否有應付的能力。

柒、附錄:世兵制簡介:

1.          世兵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普遍實行的兵役制度。世兵制確立於三國,極盛於西晉、東晉,南朝逐步衰落。所謂世兵制,就是使士兵全從普通老百姓中分離出來,脫離民籍,集中居住,變為軍籍,士兵本人終身為兵,其家子子孫孫世代為兵。

2.          士兵的妻子叫士妻,兒子叫兵家子,女兒叫兵家女。士兵死亡,妻子由國家改配給其他的士兵,兵家子,兵家女的婚姻也必須在兵戶之間進行。世兵制使服兵役成為一部份人的特定義務,這部分人稱作士,其家稱為士家或軍戶。世兵製作為一種集兵方式的行成,有其經濟、政治與歷史的原因。東漢末年的大戰亂,使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破壞,人口銳減,土地荒無,流民無計其數。鑒於此,魏、蜀、吳三國都不同程度地推行了屯田制,使農民重新回到土地上,成為國家的佃農-屯田戶。屯田戶在軍法部管理下從事農業勞動,其收穫基本歸國家所有。由於他們為國家進行兼併戰爭提供了物質條件,因此國家需要他們保持相對穩定,一般都不讓他們服兵役。而當時在州郡地方保持著民籍的邊互其民,與兩漢相比可謂「生民百遺一」,他們自然不願意應募當兵。此外,世家大族正在拼命爭奪依附人口,政府無法削弱其庇護的依附人口免除租稅、徭役的特權。屯田戶、編戶齊民、依附人口三方面的情況,使兵源面臨枯竭,而各封建國家或政權之間的長期戰爭,又需要源源不斷的兵源補充。這樣一來,兵役便只有由已被招募的或強制為兵的那些人及其後代子孫來承擔。另外,就是透過戰爭等手段取得新的人口,以其強壯者編為軍戶,羸弱補充民戶。世兵制的行成,也是漢代兵役制度逐漸演變的結果。東漢以募兵制為主,應慕者一但入伍,便長期為兵,成為職業兵。漢末大戰亂造成的人口銳減,既使原有的職業兵員大大耗損,又使得募兵的對象銳減,募兵制再也維持不下去了,世兵制應運而生。世兵制在三國時期最後行成,還與漢末盛行的質任制有直接關係。當時軍閥的部屬將領和士兵判服無常,為防止官兵叛逃,常將將領甚至士兵的家屬作為人質。其中,士兵的家屬集中管理,嚴加控制,形成軍戶。這些軍戶被統治集團強制為父死子代,兄終弟及,世代為兵,於是世兵制正式形成。

捌、參考書目:

1.錢穆著,《國史大綱》修訂本,台灣商務,19940101日。

2.傅樂成著,《中國通史》增訂新版,大中國圖書公司,8999日。

3.林劍鳴著,新編秦漢史》,五南出版社,2003年。

4.杜佑著,張榮芳譯,《通典》,臺北:時報文化,198711日。

5.班固著,漢書(精),中華書局,20078月。来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B%8A%E9%A8%8E%E5%B0%87%E8%BB%8D

6.範曄著、李賢等注,《後漢書》全三冊,中華書局,200531

7.房玄齡著,《晉書》全十冊,中華書局,200368

8.司馬遷著,裴駰集解,司馬貞索引,張守節正義,史記三家注,台北,七略出版社,民國749月。

9.張大可注釋編著,史記全本新注,陜西,三秦出版社,西元19906月。

10.國立編譯館著,韓復智、洪進業譯,《後漢書紀傳今註》全十冊,五南出版社,20031030日。

11.章義和著,《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二十五史新編6,中華書局,19983月。

12.邢義田,〈從居延簡看漢代軍隊的若干人事制度——讀《居延新簡》〉,《新史學》(1992)。

13.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4月。

14.《中國軍事史》編寫組編著,《中國歷代軍事制度》,中國人民解放軍出版社,20061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大神帝國一縷飄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