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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筆記整理,反正會用的到。同時是美好且用功的讀書回憶。

兩漢監察制度考

壹、前言:

上課板書的筆記

貳、中國監察制度沿革

參、西漢:

甲、多頭的中央監察體制:

一、御史大夫的職責以行政為主監察為輔

二、御史大夫主持了刑法的修改

三、丞相司直代表丞相執行監察

四、司隸校尉是皇帝特設的

五、沒有一個長效保証機制

六、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待遇提高

七、西漢監察體制存在漏洞

八、西漢監察制度對後世產生深遠影響:

 ()、監郡御史的做法不靈驗

 ()、天下分為十三部

 ()、刺史可由御史推薦

 ()、“六條問事”抓住監督重點

 ()、刺史工作方式是流動的

 ()、分級負責、歸口辦理

 ()、刺史出巡也是一種“異體監督”

 ()、優良的監察官:晁錯耿直諫言

肆、東漢:

乙、監察制度墨守成規

一、監察制度徹底癱瘓

二、中央有兩大監察班子

三、監察官單獨而坐

四、督郵配合刺史工作

五、監察官的職位是形同虛設

六、優良的監察官

 ()、鮑永敢於碰硬

 ()、張湛愛提意見

 ()、李膺“岩岩如玉山”

伍、結論 

壹、前言:

l  上課板書的筆記如下:

1.御史大夫:全國最高監察官,監察皇帝及文武百官(年俸2000石)。

2.御史中丞:全國第二監察官,全國文武百官(年俸1000石)。

3.侍御史:掌公卿之糾舉彈劾權(監察權),掌百官之糾舉判問權(司法權)及百官之糾舉拘捕權(警察權)。

4.部刺史:掌郡及郡太守之監察權。

5.司隸校尉:掌特區郡(三輔郡、弘農郡)之監察權。

貳、中國監察制度沿革:

l  政治是一個龐大的人事機構,形成科層體制(官僚制度)。龐大之官僚需要從考選至退休的人事制度存在,以為支撐。官僚體系中資訊的流通與掌握(公文系統)亦屬重要。財務行政亦是影響歷代行政的重要因素。官僚體系之下,影響地方公共事務甚深者乃仕紳(豪族、門閥)。官僚體系分為三個層級:宰相層級、部制層級、各級地方政府層級。為了能有效管理龐大的官僚,必然要有官僚監察體系之存在。

l  中國監察制度起源甚早,迄今已有二千餘年之歷史。中國的監察制度,向有「御史制度」﹙察官﹚與「給諫制度」﹙言官﹚二大系統,前者監察各官,督責百僚,後者諫正君主過失,議論政事,二者對象有別,內容不同,是中國政治制度的特色。按中國監察制度始建於秦(西元前二四六至二○六年)、漢(西元前二○六年至西元二二○年)時代,當時由御史府(台)掌管監察工作,漢武帝時增置丞相司直及司隸校尉,同司糾察之任。並設十三部刺史分察地方。東漢光武帝(西元二二年至五七年)因襲前制,以司隸校尉及十二部刺史分察地方。魏(西元二二○年至二六五年)、晉(西元二六五年至四二○年)以後,略有變革。隋(西元五八一年至六一八年)、唐(西元六一八年至九○四年)以來,分置「台」「諫」兩職,御史台主監察文武官史,諫官主諫正國家帝王,並仿漢代刺史之制,分全國為十五道派使巡察地方。宋(西元九六○年至一二七九年)初仍因唐制,惟中葉以來,台臣與諫官之職掌逐漸不分,肇元代(西元一二七九年至一三六八年)以後「台」「諫」合一之端。至明(西元一三六八年至一六六四年)、清(西一六六 四年至一九一一年)兩代,以都察院掌風憲,對地方監察益趨周密,從十三道監察御史增為十五道,清末復按省分道增為二十道,明奏密劾,揚善除奸,充分發揮整飭綱紀之功效。

參、西漢:

甲、多頭的中央監察體制:

l  劉邦在秦的廢墟上建立起西漢王朝後,首要任務就是恢復官僚制度,保証國家機器正常運轉。他在中央繼續實行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為核心的三公(三者合稱“三公”)官僚體制。其中御史大夫為副丞相,並兼負監察全責,是監察機構御史府的最高長官。同時沿用秦制,丞相職位出現空缺時,可由御史大夫遞補。有人作過統計,西漢43位丞相中,由御史大夫遞補的就有25位。御史大夫的地位很高,尤其是他們中的德才超群者。漢武帝時,張湯為御史大夫,德高望重。武帝經常與他商量國家大事,有時讓張湯主持國政。有一次張湯生病,漢武帝還親自去看望他。這個待遇不是所有的三公都能得到的。

l  概括地說,西漢的御史大夫以行政工作為第一要務,以監察工作為第二要務。由於御史大夫很大的精力都用在行政事務上,平日主持御史府的重任就落在了御史中丞的肩上。錢穆國史大綱有云:(可知宰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其初實亦帝王私臣。)參閱《國史大綱第三篇第九章165頁》

l  (御史大夫,秦官。侍御史之率,故稱大夫。漢因之,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故事,選郡守相高第為御史大夫,任職者為丞相。漢舊儀:「拜御史大夫為丞相,左右前後將軍贊,五官中郎將授印;拜御史大夫,二千石贊,左右郎將授印。」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成帝欲修璧雍,通三公官,故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金印紫綬,秩比丞相。御史大夫月俸四萬。哀帝建平二年,朱博奏請罷大司空,以御史大夫為百僚帥,帝從之,遂復為御史大夫,皆宰相之任。事具宰相篇。元壽二年,復為大司空。漢高帝以御史大夫周昌為趙王相。上持御史大夫印,弄之,曰:「誰可以為御史大夫者?」視趙堯曰:「無以易堯。」遂拜之。始堯為昌符璽御史,有人謂昌曰:「君之吏趙堯奇才,必代君為相。」昌曰:「堯刀筆小吏,何至是乎?」後果然。又倪寬為御史大夫,以稱意任職,故久無所匡諫於上,官屬易之。張湯為御史大夫,每朝奏事,日旰,天子忘食,丞相充位而已。又趙綰為御史大夫,請無奏太皇太后事,即竇太后也,好黃老言,患其不用儒,故奪其政。又杜周為御史大夫,後周子延年又為御史大夫,以居父官,不敢當舊位,坐臥皆易其處。又貢禹字少翁,為御史大夫,列於三公。自禹在位,數言得失,書數十上。凡為御史大夫,而丞相次也,其心冀幸丞相物故,物,無也。故,事也。言無所復能於事。或乃陰私相毀害,欲代之。見史記。又曰:鄭弘為大夫,守之數年不得。匡衡居之,未滿歲而丞相死,即代之。後漢初,廢御史大夫。更始至長安,以隗囂為御史大夫。中元元年,光武東巡泰山,以張純視御史大夫,從封禪,禮畢罷。至建安十三年,罷三公官,始復置之,以郗慮居焉,華歆亦為之。不領中丞,置長史一人。魏黃初二年,又改御史大夫為司空,末年復有大夫。而吳有左右焉。晉書曰,魏以司空何曾為晉國丞相,以王沈為御史大夫是也。吳孫休以丁密、孟宗為左右御史大夫。晉初省之。此皆為三公,非今御史大夫也。今御史大夫,即漢以來御史中丞是也。後代或置大夫,皆中丞之互名,非漢舊大夫之任。唯劉聰僭號,置御史大夫,亞於三公,頗似漢制也。)參閱《通典卷第二十四職官六》

一、御史大夫的職責以行政為主監察為輔:

l  御史大夫有三大職責。第一,輔助丞相,處理朝政。我們讀《漢書》“紀”的部分,有時能看到天子遇到重大問題“下其議兩府”的句子,兩府即指丞相府與御史大夫府,說明御史大夫參與國政。天子有時也直接徵求御史大夫的意見。漢宣帝時,蕭望之為御史大夫,居住在五鳳一帶的匈奴發生內亂,有人主張趁機將其剿滅。宣帝為慎重起見,派中朝大司馬車騎將軍韓增、諸吏張延壽、光祿勛楊惲、太僕戴長樂等人,去徵求蕭望之的意見。蕭望之認為如果趁其亂發動進攻,這支內附的匈奴必然離我而去。他主張應遣使者前去安撫,救其災患,行仁義而不動干戈。宣帝採納了這個意見,最終安定了這部分匈奴。第二,掌管奏章,轉發皇帝的詔令。按當時的規定,皇帝頒發詔書時,要由御史大夫交給丞相,再由丞相下達百官。第三,監察百官,並主持法律的修訂工作。

二、御史大夫主持了刑法的修改:

l  《漢書.刑法志》記載了這麼一則故事:漢文帝在位時,齊國太倉有一個叫淳于意的人,因給人看病致死,被人給告了,判他受肉刑。那時候肉刑包括往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右腳三種情況。因淳于意當過太倉縣令,所以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淳于意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臨上路時,他嘆了口氣,說:“生女兒有什麼用啊,遇到急事,一個有用的也沒有!”這句話被他最小的女兒緹縈聽到了。她心裡很不是滋味,就跟著父親去了長安。到了長安後,她給漢文帝寫了一封信,信上說:“我是太倉縣令淳于意的女兒。父親做官時,人們都說他是個清官,如今犯了罪應當受到肉刑的懲罰。我不替父親傷心,只是想人死了,不能再活;割了鼻子,不能安上去。以後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願給官府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悔過自新的機會。懇請皇上開開恩。”這封信真的送到文帝的手裡。文帝看後,很同情緹縈說的話,就下詔廢除了肉刑,同時讓大臣們商議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丞相張蒼和御史大夫馮敬擬定了這麼幾條:廢除肉刑後,臉上刺字的刑罰改為服苦役,割去鼻子的刑罰改為打300板子,砍去左右腳的刑罰改為打500板子。文帝都同意了。這裡,御史大夫就主持了修改刑法的工作。

三、丞相司直代表丞相執行監察:

l  漢武帝於元狩五年(西元前118年)設置了丞相司直一職。丞相司直秩比二千石(比是比照、參照的意思),俸祿標準是100斛,職責是協助丞相糾察不法官員。司直是丞相府官員,歸丞相領導,不只掌監察,不理行政,是行政機關中特設的監察官員。丞相司直的監察對象非常廣泛,上從皇帝貴戚近臣,下到地方的郡縣官員。日常工作就是審閱經過丞相府的各種檔,發現問題進行彈劾。但從歷史上的影響看,丞相司直遠不如御史大夫和司隸校尉。

四、司隸校尉是皇帝特設的:

l  司隸校尉也是漢武帝時新設置的監察官,它的出現有一定的偶然性,是宮廷內部因權力之爭引發的巫蠱之禍的產物。巫蠱是當時流行的一種迷信,一些方士和巫婆教人把木頭人埋在地下,然後念咒、做法事。據說可以使冤家遭殃,自己得福。漢武帝時,許多皇室貴族都相信這套把戲,甚至有的宮女也在屋子裡埋下木頭人,詛咒仇人。武帝晚年多病,老是懷疑有人用這種方法在害他,就讓江充去查辦那些“大逆不道”的人。江充也是監察官出身,做過繡衣直指,也叫繡衣御史(因身著皇帝特賜繡衣而得名)。江充領命後狐假虎威,到處挖掘木頭人,殺了好多人。後來有人說太子宮裡埋有許多木頭人,江充就要到太子宮裡去挖,並讓太子出來見他。太子被逼無奈,派人把江充抓起來殺了。消息傳到武帝的耳朵裡,變成了太子在謀反,於是武帝發兵攻打太子。雙方激戰5晝夜,死傷數萬人,最後太子兵敗自殺。這個事件中,武帝特置司隸校尉,率領京城裡的1200宮奴,緝捕用木頭人蠱惑人心的方士和巫婆。這場風波平息後,司隸校尉的官職被固定下來,成為常設的監察官。

l  司隸校尉的俸祿與丞相司直相同,職責是糾察京城以及三輔、三河、弘農7個郡官員的過失。三輔是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個地方,三河為河內郡、河東郡和河南郡。這些地方都在京城長安(今陝西西安)附近。按照職權劃分,司隸校尉既是中央也是地方的監察官。司隸校尉的下屬官僚主要有“從事”,包括中央的都官從事、別駕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功曹從事,以及地方7個郡的從事,共計12人,統稱“司隸從事”。

l  行政關系上,御史中丞(註一、二、三:)丞相司直和司隸校尉各成體系。御史中丞是中央正規監察機關的官員,有專門的官署御史府;丞相司直代表丞相執行監察,聽命於丞相;司隸校尉是皇帝特設的監察官,直接受皇帝指揮。但同為中央的監察官,三者也有彼此制約和職能交叉的地方。比如司隸校尉負責監察京城的官員,所以有權監督丞相司直,但司隸校尉實際上又是部分地方監察官,又要受御史中丞監督。作為監督的對象,京師百官要接受不同體系的官員的監察,頭緒也真夠亂的。但亂也有亂的好處,那就是中央的監察體制更加嚴密了。

l  註一:(御史中丞,舊持書侍御史也。初,漢宣帝元鳳中,感路溫舒尚德緩刑之言,季秋後請讞。時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持書,持書御史起於此也。後因別置,冠法冠,有印綬,與符節郎共平廷尉奏事,罪當輕重。後漢亦二人,銅印青綬,選明法律者為之。蔡質漢儀曰:「選御史高第者補之。」凡天下諸讞疑事,掌以法律當其是非。自桓帝之後,無所平理,苟充其位而已。)參閱《通典卷第二十四職官六》

l  註二:中丞是漢代監察系統中之副長官,乃御史大夫之丞,因居皇帝殿中,故曰中丞。他的權限很大,據漢官儀載:「兼典蘭臺祕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寮。」到了東漢,御史大夫轉為司空,則中丞即為「御史臺率」(臺內長官)。唐代中丞亦屬御史臺之副長官,置三員,正四品下,輔佐御史大夫統率三院御史。(即:臺院,有侍御史六人;殿院,有殿中侍御史九人;察院,有監察御史十五人。)中丞因為御史大夫之副貳,如大夫有故,中丞則代知其事。中丞又有獨立彈劾權,如崔植為中丞,「入閣彈事,頗振綱紀」(舊唐書崔佑甫傳)。武元衡為中丞,「持平無私,綱條悉舉,人甚稱重」(舊唐書武元衡傳)。唐之中丞,本為中央官,但可兼領地方之「京畿採訪處置使」(專監察地方之官員)。宋代監察制度,因不置御史大夫,則以「中丞一人為臺長」(宋史職官志),但不置正員,用給事中及諫議大夫兼權。如張觀「以給事中權御史中丞」(宋史張觀傳),薛奎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宋史薛奎傳),皆是顯例。中丞有很大的獨立彈劾權,如「御史中丞王陶,彈宰相韓琦為跋扈,罷為翰林學士」(宋史韓維傳)。元代御史臺置中丞二人,正二品,為御史臺次官,也有獨立之彈劾權,如「董文用為中丞,奏丞相桑哥姦狀」(蒙兀兒史記董文用傳),即是其例。 明太祖洪武元年(西元一三六八年),仿元制設御史臺,除設左、右御史大夫外,亦設中丞,後以胡惟庸之獄,罷御史臺,但仍留中丞。洪武十四年,更置都察院,中丞之官始廢,清亦如之。

l  註三:(初,漢御史大夫有兩丞,一曰御史丞,一曰中丞,亦謂中丞為御史中執法。漢高帝詔徵賢良,御史大夫下相國,相國下諸侯王,御史中執法下郡守。晉灼曰:「中執法,中丞也。」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祕書,漢中丞有石室,以藏祕書、圖讖之屬。以其居殿中,故曰中丞。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十五員,受公卿奏事,舉劾案章,蓋居殿中,察舉非法也。及御史大夫轉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為御史臺率,即今之御史大夫任也。自此以後,並如今御史大夫也。)參閱《通典卷第二十四職官六》

五、沒有一個長效保証機制:

l  漢武帝設計並推行得好好的刺史制度,到了西漢後期開始走樣。漢成帝綏和元年(西元前8年),也就是漢武帝死後的79年,丞相翟方進和大司空何武上奏,請求將刺史改為州牧,理由是按照祖宗的家法應該以貴治賤,不能以卑督尊。刺史只有六百石,監察二千石的高級領導幹部不合規矩。成帝只好下詔,把刺史改名為州牧,增秩二千石,與郡守平起平坐。3年後,丞相朱博上書力爭說:“當年設十三部刺史,職級低但賞賜重,這樣可以激勵他們努力工作。廢除刺史、改設州牧後,激勵機制沒有了,收不到監察的效果,應該恢復刺史制度。”於是又將州牧更為刺史。但幾年後,再次將刺史改為州牧。不要以為這樣一來提高了刺史的地位,這是兩種觀念在進行較量。翟方進等人認為監察制度應同其他制度一樣,不得違反森嚴的封建等級制,必須遵守以貴治賤的原則。衡量的標準應該看是否有利於監察的效果。較量的結果,是等級派佔了上風。刺史改為州牧後,原來的監察官開始向行政官員轉化,監督者與被監督者混為一談,利害關系由相異變為相同制度已被破壞了。漢武帝在生前找到了一條行之有效的監察方法,但卻沒有也不可能找到保証它的長效機制。斯人已去,其政也息,這是那個時代無法避免的悲劇。

六、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待遇提高:

l  御史大夫制到了西漢成帝綏和元年(西元前8年)發生變化。漢廷將御史大夫改名為大司空(註四:),並將大司空封為列侯,金印紫綬,增秩萬石。當時官員俸祿是和秩級聯繫在一起的。官員以“石”表示職級大小,領取俸祿。以石論秩,是因為戰國時候有用穀衡量取酬的做法,而石是最大的量器,所以用石代表官秩等級。同時,按照不同石規定俸祿標准,俸祿是以斛(量器名,十鬥為一斛)計算,每月領取時,又折合成錢。御史大夫秩級與九卿(相當今天中央的部長)相同,為中二千石,俸祿標準是180斛,實領40000錢。更名大司空後,秩級升為萬石,俸祿標准是350斛,實領60000錢。這樣說比較抽象,以當時生活標準來說。推測當時一個普通人的月生活費在700錢左右。若按這標準,大司空收入至少可以養活85人。這是最高秩級了(丞相也是秩萬石)。

l  此後,大司空與大司馬(原太尉)、丞相平起平坐,共為三公。御史大夫改大司空後,原御史大夫監察職責,完全交給御史中丞。御史中丞一躍成為御史府“第一把手”。與御史中丞地位相當的御史丞(註五:),與御史中丞合稱“兩丞”,兩者都是秩千石,俸祿標准是90斛。兩丞之外,御史府高級屬員還有45人,秩600石,俸祿標准是70斛。這45人中,有15人為侍御史,在宮廷中工作,在朝會時監察百官,糾舉不法行為,歸御史中丞統領。其餘30人在御史府上班,歸御史丞領導。御史府低級屬官有御史掾、主簿(註六:)、少史、御史屬、柱下令、御史中丞從事等。他們都是辦事人員,負責文書檔案以及一些具體雜務。

l  註四:成帝綏和元年,罷輔政將軍之號,僅稱大司馬。同時,御史大夫亦改名為大司空。於是丞相、大司馬、大司空同為宰相。到哀帝時,又訂正三公之職份,以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自此丞相之名亦廢,大司徒、大司馬及大司空三公並為宰相。

l  註五:(侍御史,於周為柱下史,老聃嘗為之。秦時,張蒼為御史,主柱下方書,亦其任也。又云蒼為柱下御史,明習天下圖書計籍。見史記。如淳曰:「方,板也,謂書事在板上也。秦以上置柱下史,蒼為御史,主柱下事。或曰主四方文書也。」又職官錄曰:「秦改御史為柱下史。」一名柱後史,謂以鐵為柱,言其審固不橈也。一云冠法冠,一名柱後惠文,以鐵為柱也。法冠者,秦事云:「始皇滅楚,以其君冠賜御史,亦名獬豸冠。獬豸,獸名,一角,以觸不直也,故執法者冠之。」亦為侍御史。漢因之,凡十五員。又漢舊儀曰:漢「御史員四十五人,皆六百石。其十五人衣絳,給事殿中,為侍御史,宿廬在石渠門外,二人尚璽,四人持書給事,二人侍前,中丞一人領。餘三十人留寺,理百官事」。侍御史,御史大夫自調更告入歸官,比丞相掾史,史白錄。白錄,著錄而已。惠帝初,遣御史監三輔郡,其後又置監御史。漢官儀曰:「侍御史出督州郡盜賊,運漕軍糧,言督軍糧侍御史。至後漢,復有護漕都尉官,建武七年省。」)參閱《通典卷第二十四職官六》

l  註六:(。漢有御史主簿,張忠為御史大夫,署孫寶為主簿。)《通典卷第二十四職官六》

七、西漢監察體制存在漏洞:

l  舉一例說明。漢元帝在位時,因後宮嬪妃很多,不能也不便於一一親選,便命宮廷畫師毛延壽畫出嬪妃們的畫像進呈,由元帝按圖召見。這麼重要的工作,完全由毛延壽一個人說了算。嬪妃們為了得到皇帝的召幸,紛紛向毛延壽行賄,請他把自己畫得漂亮些。一個叫王昭君的卻不肯這樣做,結果被毛延壽畫醜,失去被漢元帝召幸機會。當時,匈奴呼韓邪單於來長安朝見元帝,提出和親。王昭君認定毛延壽不可能給自己畫出真實畫像,因而也就不會有出頭之日,於是她選擇遠嫁匈奴。元帝審閱她的畫像,見其姿色平平,就同意了。等到單于偕王昭君與元帝道別時,元帝才發現王昭君美貌絕倫,痛悔不已,想收回成命,又恐失信於單於,只好忍痛割愛。王昭君走後,漢元帝把一腔怒火發洩到毛延壽身上,下令將其斬殺。

l  故事裡面,毛延壽身居要位卻不受任何監督,所以他才敢恣意妄為,一支筆決定一個人的命運。如果漢元帝加強對宮廷畫師的監督,使毛延壽不能腐敗,他也就不至於走上死路。不禁要問,在這個具體的問題上,御史中丞、丞相司直、司隸校尉以及他們下屬的監察官們,都躲到哪裡去了?所以監督的形式並不等同於監督的實效。我們至少可以說,西漢中央的監察體制是存在著漏洞的。

八、西漢監察制度對後世產生深遠影響:

()、監郡御史的做法不靈驗:

l  西漢對地方的監察最初沿用秦朝做法。漢惠帝在位時,一度在部分地區恢復了監郡御史制度。監郡御史兩年一任,要求他們每年的10月到朝廷奏事,12月再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去。後來又擴大範圍,在中央所轄各郡都設置了監察御史。這些御史的任務比較雜,在秦朝時監察效果就不理想。如劉邦做泗水亭長時(泗水亭在江蘇沛縣,秦以十裡為亭,亭是最基層的組織),已有許多不軌行為。他在押送壯丁去驪山為秦始皇修墓的途中擅自放人,然後躲進芒碭山(在江蘇碭山縣東一帶),聚集了100多人,並與縣裡的文書蕭何以及管監獄的曹參等人互相串聯,劉邦就在這裡起家造反,最終成就帝王之業的。泗水監的名字叫平(姓不詳,秦時御史監郡,亦稱監平,參見《史記.高祖本記》),他對這麼嚴重的政治動向竟然沒有舉報,這不是失職瀆職嗎?西漢初年的監察御史同樣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於是,漢文帝時就派丞相史出巡地方,但丞相史的監察只是臨時性的,很難整體改變對地方監察不力的局面。

()、天下分為十三部:

l  情況的根本變化發生在漢武帝時期。元封元年(西元前110年),漢武帝撤銷在各郡設置的監察御史,4年之後又下詔將全國分為十三部(習慣上也稱州)即13個監察區,分別是:

1) 冀州(約在今河北中南部、山東西端及河南北端)

2) 幽州(約在今遼寧大部分地區,河北、內蒙古、吉林一部分及朝鮮半島北部大部分地區)

3) 並州(約在今山西大部分地區及河北、內蒙古一部分地區)

4) 兗州(約在今山東西南及河南東部地區)

5) 徐州(約在今江蘇長江以北和山東東南部地區)

6) 青州(約在今山東大部分地區及河北一部分地區)

7) 揚州(約在今安徽淮河和江蘇長江以南及江西、浙江、福建等地。不是今天江蘇省的揚州)

8) 荊州(約在今湖北、湖南及河南、貴州、廣東、廣西一部分地區)

9) 豫州(約在今河南東部、安徽北部及江蘇的部分地區)

10)益州(約在今四川、貴州、雲南大部分地區及湖北西北部等地區)

11)涼州(約在今甘肅、寧夏、青海等地區及陝西、內蒙古一部分地區)

12)交趾(約在今廣東、廣西大部分地區和越南北部、中部)

13)朔方(約在今寧夏銀川至壺口的黃河流域地區)

l  參閱傅樂成著,《中國通史第八章頁195200

()、刺史可由御史推薦:

l  十三部刺史歸中央最高監察機關御史府管轄,由御史中丞具體領導。刺史的產生,可由御史推薦,皇帝任命。當時有個繡衣御史名字叫暴勝之,為人就像他的姓一樣很殘暴,他督促地方官鎮壓農民起義,十分賣力氣。他每到一地,那裡的守令就急忙圍剿造反農民,大開殺戒。沿路的州、郡聽說他要來了,沒有不害怕的。有一次,暴勝之到了勃海(今河北滄州等地),聽說當地有個知名人士叫不疑,就把他請了出來。不疑衣冠楚楚,樣子很莊嚴,叫人望而起敬,暴勝之見了,也一改往日威風,裝成一副恭順的模樣。不疑告訴他:“做官的人不能太厲害,太厲害了,人們無法忍受,自己長不了﹔但也不能軟弱,太軟弱了,沒有威望,也不行。要是能在威嚴中加一點恩德,在恩德中帶一些威嚴,就好了。”實際上是勸他要學會軟硬兼施。暴勝之覺得很有道理,就照此去做,結果人們就說:“姓暴的不殘暴了。”而不疑呢,由於暴勝之的推薦,漢武帝讓他做了青州刺史。參閱傅樂成著,《中國通史第八章頁195200

()、“六條問事”抓住監督重點:

l  漢武帝給刺史規定了明確的監察職責,叫“六條問事”,具體內容是: 蔡質漢儀曰:「詔書舊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國,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斷理冤獄,以六條問事,非條所問,即不省。

l  第一條,強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強陵弱,以觿暴寡。

l  第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

l  第三條,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任賞,煩擾苛暴,剝戮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訛言。

l  第四條,二千石選署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

l  第五條,二千石子弟怙恃榮勢,請托所監。

l  第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諸州刺史初除,比諸持板揖不拜。」

l  六條中除第一條外,其餘五條都是針對二千石郡守的。著名歷史學家範文瀾在《中國通史簡編》中說:“六條外還有不成文的一條,就是考察國王有罪狀便奏聞。不法的國王因此受到懲罰。”不把監察國王的內容載入明文中,是因為這個問題已不顯得十分迫切了。前面說過,漢初在地方上實行的是郡國並行的雙軌制。平息七國之亂後,諸侯國的實力已被削弱。漢武帝登基後,還是先拿諸侯國“開刀”。他規定國王除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在國中分侯,這樣一來從諸侯國中分出幾個小侯國,使諸侯國的直屬領地不斷地縮小。後來又藉故奪了106個王侯的爵位,並且禁止諸侯國的官吏在朝中任職,防止他們插手中央事務。經過一系列的整頓,使諸侯國大傷元氣,已構不成對中央政府的嚴重威脅。於是,漢武帝騰出手來整治州郡。二千石郡守是一郡之首,安邦先安首,督吏先督王,“六條問事”主要就是沖著這批高級幹部來的。解決這個層面的問題,也是抓重點,比如他們是否能認真執行中央的方針政策,是不是濫用刑法、欺淩百姓等等。

()、刺史工作方式是流動的:

l  刺史秩級僅為六百石,只相當於中下級的縣令。那時的縣比現在的範圍廣,縣令以及刺史相當於今天的地方廳級幹部。刺史每年8月起巡察自己部內的郡國,年底回中央報告工作,只有監察權,沒有處置權。據史書記載,刺史出巡時“乘傳周流”。乘傳,指乘坐公家驛站的馬車,即送信的郵車。或者說是裝飾過的郵車。當時食祿二千石的官吏,所乘車的車廂兩邊屏障都塗成紅色。屏障的質地是席子或皮革。六百石的官吏,所乘車的車廂左邊塗成紅色。塗左邊不塗右邊,是因為古人尚左。刺史秩級六百石所乘的車子至少是這種規格的。他們每到一處,那裡的郡守或國王都要派專人到邊界上去迎候。周流,就是在自己的監察地盤上到處轉。比如冀州刺史的監察區有10個郡和諸侯國,冀州刺史就在這10個郡國之間巡行,進行監督檢查。刺史的任期為9年,如果能較好地履行職責,到時候可以直接升為二千石的郡守,而其他六百石的官員就很難有這樣的機會。

()、分級負責、歸口辦理:

l  對刺史工作有嚴格的要求,比如不允許他們管“六條問事”以外的事,不允許他們監察二千石以下官吏。《漢書.朱博傳》記載這麼一件事:朱博初做冀州刺史時,到他的監察區去工作,在一個縣裡遇到一大群上訪的官員和老百姓,足足有四五百人,把縣衙院子都擠滿了。朱博的隨從官員試探著勸他就在這個縣裡留下來,處理完上訪人的事再出發。這名隨從官員說完就用眼睛瞧著朱博,看他如何反應。朱博心裡明白,他命手下人趕快驅車往前走,但上訪的人圍住了朱博的車馬。朱博只好下車,通過隨從官員明確地告訴上訪人:“本刺史不負責監察縣丞、縣尉這一級官吏。如果反映他們的問題,請到郡裡去;如果反映二千石郡守問題,也不能在這裡接訪,請到本刺史的辦公地點去;如果是老百姓申冤以及遭盜竊之類的事,可以找有關人員去反映。”說完,就登上車執意地向前走,幾百名上訪者只好散去。朱博所說的縣丞、縣尉一級官員的問題,屬於郡一級分管。當時在郡這一級設置督郵,負責對縣級官員的監察。督郵的工作方法與刺史類似,同樣是採取巡視的形式,不同級別的幹部由不同的監察官進行監督,體現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

()、刺史出巡也是一種“異體監督”:

l  刺史定點出巡,漢武帝改革具有裡程碑的意義。秦代的監郡御史不是純粹的監察官,很多時候扮演的是行政官員角色,西漢刺史只負責監察,定位準確。秦代的監郡御史沒有明確的工作章程,西漢刺史要嚴格遵循“六條問事”。更為重要的是,刺史工作特點是流動式的,這一做法的實質就是割斷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利害關系。戰國時期在秦國實行變法的商鞅,曾從官吏之間的利害關系入手,說過一段很精闢的話,大意如下:雖然官員眾多,但他們擔任同類的職務,站在同一個立場上,讓他們彼此監督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利害關系一致,容易互相包庇。比如讓馬夫監督馬夫,就行不通,他們利益一致,會互相串通,不會彼此監督。假如馬兒能夠說話,那麼馬夫就無法掩藏其過錯了,因為馬兒與馬夫的利益是相矛盾的。官員與官員之間的利害關系是相同的,只有讓他們互為聯系而利益又相矛盾,才是帝王鞏固統治的保障。

l  商鞅所舉的馬兒與馬夫的例子非常形象、深刻。按照他的說法,只有確立職務相聯繫而利益相異的鉗制關系,才能使監督真正發揮作用。這種理論用今天的話說就是“異體監督”。現代西方國家在這個問題上,採用的是“三權分立”方法。“異體監督”也不僅僅指“三權分立”那一套。實際上“流動的方式——割斷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利害關系“馬兒說話”,這個公式所表現的,也是一種“異體監督”。所謂異體,可以理解為不同的利益共同體。我們今天巡視工作體現的,就是這一原理。這裡,“馬兒說話”是關鍵。怎麼能讓馬兒開口呢?機制就是割斷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利害關系,而割斷這一層關系的途徑是採用流動的方式。這是監督中一條鐵的法則。

l  商鞅創立了鐵的監督法則,漢武帝是這一理論的第一位實踐者。或許有人會問,漢武帝不是主張“獨尊儒術”嗎?怎麼會實行法家的主張呢?不錯,漢武帝是崇尚儒學的,他16歲繼位那年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下詔書網羅天下人才,並在朝廷設考場,親自出題、閱卷,進行考查,結果相中了叫董仲舒的著名儒生。董仲舒趁機向漢武帝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最終被採納。當時在京城長安設立了太學,專門講授儒家經典,非儒學的諸子百家一概被罷斥。但實際政治生活中,漢武帝是哪家學說有利就用哪一家,採用多的還是法家,儒家學說只是名義上的思想指導。後世有人評論漢武帝,說他“雖好儒,好其名而不知其實,慕其華而廢其質”,有人甚至說他是葉公好龍。漢宣帝的一句話就曾道破了天機,他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霸道為法家,王道為儒家。漢武帝對地方官的監察方式就是奉行法家思想的產物。

()、優良的監察官:

l  晁錯耿直諫言:

1.        漢代對監察官的選拔有嚴格的標準,其中首要的是必須忠於皇帝,無私無畏。西漢景帝時的御史大夫晁錯就是這樣的人。漢初統治者對地方政體做出重大改革,由秦單一的郡縣制,變為郡國並行的雙軌制。在中央政府的直轄區內,實行郡縣制;在更廣大的區域內,則以王國(相當於郡)、侯國(相當於縣)進行統治和管理。侯國尚無多少實力,而王國的權力很大。諸侯王分異姓王和同姓王兩種。異姓王在劉邦和呂後時已被鏟除殆盡,而同姓王卻作為王室的藩屏保留下來,但同姓王過於強大後,又產生尾大不掉、抗命中央的潛在危險,成為中央政權的威脅。晁錯看清這一點,在文帝時就提出削減王國封地的建議。景帝繼位後,晁錯又上了三十條的削藩奏章。結果引來一片諸侯王的反對聲。晁錯父親曾氣哼哼地問:“今皇上剛登基,你就提出侵削諸侯的主意,這不是疏散親人的骨肉,招來大家的怨恨嗎?”晁錯答道:“是的。不過不如此,天子就不尊貴,朝廷就不平安了。”老父親說:“劉家是平安了,可晁家卻危險了。”他見說服不了晁錯,只好回去,對人說“我不忍心看到晁家遭殃那一天”就自殺了。晁錯不為所動,繼續堅持自己的主張。不久,吳楚七國以誅晁錯為名,發動叛亂。景帝聽信讒言,殺了晁錯及其全家,但七國並沒有因此停止軍事行動,最後漢廷還是靠武力平息了叛亂,從此景帝把王國的軍政大權收歸中央。漢朝能夠強化中央政權,耿直的御史大夫晁錯功不可沒,可是他已經以身殉職了。

2.        漢代的監察官,很多都敢於懲治不法官僚,被稱為“酷吏”。《漢書.酷吏列傳》記載了13個人的事跡,其中有8人曾做過監察官,他們分別是趙禹、王溫舒、尹齊、楊 、咸宣、田廣明、嚴延年和尹賞。這裡所謂的“酷吏”是指執法嚴明、不畏強權的意思,而不是唐朝武則天時期使用嚴刑酷法的周興、來俊臣之輩。

肆、東漢:

l  東漢初年,大司徒改稱司徒,掌考課與民政;大司馬改稱太尉,掌兵事考課;大司空改稱司空,掌營建。從上而言,「三公制」的出現,使丞相獨相的性質完全轉化,由「丞相集權制」逐漸轉變為三公並立制(註四:)。自此,秦至漢初丞相權力特重、地位獨尊的現象,已不復再。

l  註四:東漢光武帝時,鑑於西漢末年外戚奪權,引致王莽篡漢之局面。因此對相制加以整頓。他實行「事歸台閣」的措施,把主要的權力集中於內朝的「尚書令」,外朝的官員若要參與國政,必須帶侍中、給事中、錄尚書事等銜頭。尚書令主要是掌章奏詔命的傳達,三公不得預聞。至此,東漢的三公已差不多是「坐而論道」的官員,有名無實。反之,尚書卻漸漸變成實際的最高行政中樞。到靈帝時,「尚書台」的成立,使尚書成為一個獨立的機關,同時亦標誌著相權之沒落。

乙、監察制度墨守成規:

l  東漢的監察制度與西漢基本相同,只是在某些方面有所變化。就監察效果而言,以漢和帝末期為限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期政治比較清明,監察機制能夠發揮一定作用;後期政治昏暗,監察體制被踐踏,監察官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和犧牲品。

一、監察制度徹底癱瘓:

l  東漢末年刺史的變化。西元188年,漢靈帝改刺史為州牧,並由中央的九卿出任這一職務。九卿相當於現在的部長,也就是中央的部長派下去做地方的省長。州牧不僅掌管監察,還集各州行政、軍事、財政大權於一身,地方的監察官演變為行政長官,並形成尾大不掉之勢。後來割據一方的軍閥如董卓、劉表等人,都是在州牧的位子上起家的。東漢末期的統治者本想通過這種“改革”來強化對地方的管理,沒想到州牧走到了自己的對立面,變成更加難以控制的離心力量。東漢的監察制度從上到下徹底地癱瘓了。相同的政治體制,東漢前後期的監察效果怎麼會有如此大的差別?從表面上看是政治環境不同,實際上問題還是出在人的身上。法治的社會制度可以管人,人治的社會人可以破壞制度。中國封建社會屬於後一種情況,所以人就成了決定性因素。漢光武帝重開漢家天下,是個有所為的人,而環顧東漢後期,幾乎找不出想幹事又能夠幹事的像樣君主,並且有的連正常人都不如。比如漢靈帝,是個心理變態的人。據史書記載,他最大樂趣之一,是在後宮擺設許多店鋪,讓宮女們扮裝成店主,爭相叫賣自己的商品,靈帝本人穿上小商販的衣服,在店鋪間來回穿梭。指望這種人去澄清吏治、發揮監察官的作用,可能嗎?

二、中央有兩大監察班子:

l  東漢劉秀做了皇帝(光武帝)後,重建中央監察機構。秦朝及西漢時的御史大夫更名為司空,徹底脫離了監察線,成為專管水土及營建工程的官員。御史中丞正式成為監察機構的最高長官,其官署也從皇宮裡搬出,單獨辦公,辦公的地點叫御史台,也叫憲台或蘭台寺。叫憲台是因為御史也稱風憲官,風憲有觀民風正吏治(此為御史的職責)的意思。蘭台是漢代宮內收藏典籍的地方,御史中丞掌管蘭台,所以御史台也稱蘭台寺。御史中丞下設侍御史中丞、治書侍御史、侍御史、繡衣御史和蘭台令史等。其中侍御史為15人(與西漢時的人數相等),工作分為兩大塊:一是在上朝的時候監察百官,二是在祭祀中擔任糾察官,看看誰有違禮的行為。

l  東漢仍置司隸校尉,秩俸為二千石,直接聽命於皇帝,主要任務是監察京師及其周圍7個郡的文武百官。除了監察,司隸校尉還握有選舉、奉詔捕殺罪犯等權力。司隸校尉下面有12個司隸從事,是他的主要部下。這些人的權力很大,從中央到地方,政治、經濟、軍事和選舉等方面的事,他們都能插手。由於大司徒司直設置的時間很短,所以東漢中央的監察體系就是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兩大班底。

三、監察官單獨而坐:

l  東漢監察官的地位很高。漢光武帝時特地下詔,讓御史中丞、司隸校尉與尚書令一道,在朝見的時候設專席單坐,當時京師裡的人們稱他們為“三獨坐”。這不是簡單的座位問題,而是政治地位的一個象徵。他們三人單獨而坐,但朝向呢?古書裡沒有說。天子是坐北朝南的。根據《禮記•曲禮下》的記載,“天子站在繡有斧紋屏風的前面,諸侯北向朝見天子,稱為覲;天子站在正門當中,諸公東向,諸侯西向朝見天子,稱為朝”。坐次朝向也是按這個規矩。第一種情況不用說,御史中丞等三人是面北而坐了。第二種情況是朝東還是朝西呢?應該是朝東,因為“古人之坐,以東向為尊”。單獨列坐就是表示身份尊貴,朝向自然也要體現這一點了。需要說明的是,當時沒有板凳,是席地而坐。

四、督郵配合刺史工作:

l  東漢在地方也實行刺史監察制度,共設十二個州,每州一名刺史,工作方式與西漢武帝時相同。刺史的部屬主要有從事、假佐等。在郡這一級負責監察工作的是督郵,他們定期巡察各縣,然後向郡守匯報工作。督郵要協助刺史工作。東漢初,有一個叫郅壽的擔任冀州刺史,當時他的監察區內許多諸侯王胡作非為,沒人能管得了。郅壽上任後,派自己的部屬長期在諸侯國內逗留,並讓督郵在諸侯王的王宮邊上蓋起簡易房,住在裡面,就近監視。督郵的優勢在於是本地人,瞭解情況,而且還可以調用驛站的車馬,隨時以最快的速度把情況報告給刺史,再由刺史上報朝廷,這樣堅持了3年,由於工作做得細,督郵配合得好,冀州一帶再沒有人敢惹事生非了。

五、監察官的職位是形同虛設:

l  東漢後期,皇帝繼位時大多是10歲出頭的孩童(桓帝最大,才15歲;最小的殤帝只有百日),朝權被外戚和宦官所操縱,他們貪得無厭,黨同伐異,把官場攪得烏煙瘴氣,監察制度形同虛設,監察官的職位成為他們賣官鬻爵以及安插親信的肥缺。有一個富人叫孟佗,想得個官做,就和大宦官張讓的管家奴交往,送去很多財物。作為回報,他要求這個管家奴能在眾人面前對他拜一下。一天,孟佗去張讓家拜訪。去了一看,張讓家的門口圍了幾百輛車馬,都是想當官的人去拍馬屁的,根本進不去。那名管家奴就帶了幾個人出來迎接孟佗,當面對他一拜,並把他的車子抬進門去。那些求官的人見了,以為孟佗是張讓的好朋友,都來拉攏他,爭著送給他珍寶財物。孟佗從中拿出一部分向張讓行賄,結果張讓叫他做了涼州刺史。另一個大宦官侯覽,讓他的哥哥侯參當了益州刺史。侯參大肆勒索,聚斂了無數財富,據說他用300多輛車子裝載金銀珍寶,才裝了財產的一部分。也有宦官擔任監察官的,如靈帝時的宦官王寓就當上了司隸校尉。

l  由於風氣不正,監察官成了外戚和宦官打擊異己的工具。漢和帝即位時年幼,隻有10歲,由竇太后臨朝,她的哥哥竇憲掌握了朝廷大權,為所欲為。和帝有個伯父叫劉暢,是都鄉侯,為了和帝父親章帝的喪事,進京弔孝,竇太后把他召進宮裡密談了幾次,引起竇憲的嫉妒,竇憲怕太后重用劉暢,派刺客把他暗殺了。皇帝的伯父被刺,這還了得?竇太后急忙吩咐竇憲捉拿兇手。竇憲把罪名加在劉暢的兄弟劉剛身上,說他們兄弟不和,自相殘殺。竇太后信以為真,就派御史和青州刺史去查辦劉剛(劉剛的封地在青州)。有人不服氣,說劉暢是在京師遇害的,劉剛遠在青州,那些監察官不是在瞎忙活嗎?後來在太尉的直接幹預下,才查出真正的兇手,但誰也拿竇憲沒辦法。在他的淫威下,大多數監察官選擇了明哲保身的做法,哪還敢真去履行自己的職責?更為糟糕的是,這竟形成了一種風氣。和帝之後是殤帝,鄧太后臨朝。監察官遇事都裝聾作啞,鄧太后實在看不下去了,對司隸校尉和刺史下了一道口氣極為不滿的詔書,其中寫道:“郡國為了博得豐收的美名,都在極力掩蓋災情,虛誇政績,報喜不報憂。結果,奸惡的人得不到懲罰,貪婪之風盛行。不難想像鄧太后下詔時氣憤的心情,她把對監察官的失望毫不掩飾地發洩出來。

六、優良的監察官:

(一)、鮑永敢於碰硬:

l  東漢初年的監察機制運行比較正常,在這種環境中出現一些剛直不阿的監察官,其中最著名的要數鮑永了。鮑永出身於監察官家庭,父親鮑宣在西漢末年擔任司隸校尉,是個耿直的人,王莽掌權,他因沒有賣身投靠被王莽所殺。劉秀建立東漢,鮑永子承父業做了司隸校尉。一次,中郎將來歙去世,達官貴人都去他府上弔唁。劉秀的叔父劉良也去吊喪,他是趙國的諸侯王,在進城門的時候,與右中郎將張邯的車馬相遇,由於路狹,兩車不能同時經過。劉良見張邯沒有回避的意思,勃然大怒,喝叱張邯轉車讓路。這還不夠,劉良又叫來門侯岑尊問罪,讓他在自己的馬前磕頭,並罰他向前奔跑了幾十米,才算解氣。岑尊可不是一般的看門老頭,他是京城的城門侯,秩級六百石,按今天的標準好歹也是個地方廳級幹部。劉良是個諸侯,嚴格地說是地方官,他所依仗的是他皇親國戚的特殊身份。這件事讓鮑永知道了,他在劉秀那裡狠狠地打了一份報告,指責劉良“無藩臣之禮,大不敬”。鮑永的做法是在太歲頭上動土。劉秀是怎麼具體處理這件事的,沒有記載。但從客觀效果看,他是秉公處理了,因為史書說從此之後“朝廷肅然,莫不戒慎”。有意思的是,後來鮑永的兒子鮑昱也當上了司隸校尉,而且他“奉法守正,有父風”,和他父親一個樣。

(二)、張湛愛提意見:

l  當時,有一類官員如光祿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諫議大夫、議郎等,沒有固定的人數、固定的任務,工作中隨叫隨到,皇上問什麼就說什麼,而且要直言相對。他們也被稱為諫官,即提意見的。漢光武帝時,有一個挺有名的諫官叫張湛。此人平日很嚴肅,不愛開玩笑,但愛提意見,擔任過光祿大夫、太中大夫等職務,漢光武帝很敬重他。張湛經常騎一匹白馬,漢光武帝見了以後就對身邊人說:“白馬先生又來提意見了。”這種諫官有時也能起到一點監督作用,但主要對事不對人,談不上什麼制度,很多時候只是皇權的一個點綴品。

(三)、李膺“岩岩如玉山”:

l  當然,也有敢於碰硬的監察官。漢桓帝時,李膺字元禮穎川人,做了司隸校尉,做過青州刺史。口碑很好,被譽為天下人的楷模,有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勁。有人舉報宦官張讓的弟弟張朔貪汙索賄,罪行嚴重。張朔是野王(地名,今河南沁陽)的縣令,他知道李膺的厲害,所以就逃出野王縣,躲到京師他哥哥家。李膺得到消息後,親自帶人去張讓家搜查,捕獲張朔,審訊後當場處死。接著又發生了一件事。有個方士叫張成,喜歡看風向、測凶吉。一天,中常侍侯覽私下透出一個資訊,說皇上要大赦天下。張成馬上到處吹噓說他算出了這件事,為了讓人相信,他叫自己兒子去殺人,正當李膺抓住兇手時,大赦詔書下來了。這下張成來了勁,對大家說:“我早就算到了這一天,不怕那位監察官不把我兒子放出來。”李膺聽到這話,更冒火了,說:“預先知道大赦就故意殺人,大赦也不能赦到他的身上。”就把張成的兒子處決了。張成哪肯罷休,就請侯覽、張讓給他報仇。侯覽他們鼓動他找人去舉報李膺,誣告李膺跟太學生和一些名流拉幫結夥,誹謗朝廷。結果李膺等人被捕入獄(第一次黨錮之禍),後來雖然把他放了出來,但規定永遠不准他做官。這麼一折騰,李膺的名氣更大了,宦官對他既畏懼又忌恨,在靈帝的時候再一次對李膺等人進行捕殺(第二次黨錮之禍)。有人勸李膺趕快跑,他說:“我已經60歲了,死生由命,跑到哪裡算是安全呢?”就自己進了監獄,後被害死。人們稱贊他“岩岩如玉山”,意思說他堅貞純潔像玉石。像他這樣的監察官,真是鳳毛麟角。

伍、        結論:

l  御史大夫在秦漢時相當副丞相,總領圖書秘籍,四方文書奏章以及監察和彈劾百官之職,故實權有時超越丞相,彼此互相制約,故丞相府及御史府常被稱為「二府」。(御史大夫是由戰國時各國的御史發展而來的。當時在君王身邊主要是記事。秦統一後隨著組織機構的擴大,設了御史大夫為眾御史之長。西漢成帝時,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哀帝時再改為原名,是後此兩種稱呼互相更迭。)

l  宰相的權力與政治才能,對政局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皇權,相權原是分開的,皇室與政府也是分開的,遇上能幹有雄心的皇帝,矜才使氣,好大喜功,常會侵奪宰相權,相權改變往往監察權也會跟著改變。如漢武帝雄才大略,宰相退處無權,而演變下去則皇室超越在政府之上。遇上庸弱的皇帝當國,皇室中的權重者即有弄權之機。光武帝時,鑒於數世失權,大臣竊命,怕大權旁落,故自親庶務,於是尚書地位日漸加重,而外朝的宰相卻分成三個部門,把政權全操在自己手裏,由皇帝來總其成,三公變成有名無實。皇帝有魄力則侵奪相權,庸弱則權臣竊命。所以,相權常被侵奪,可說是秦漢中央集權制之特色。這種情況下,監察權結構在以後各朝代不斷發生不同的變化。

伍、參考書目:

1 張水木板書筆記。

2 曾繁康著,《中國政治制度史》,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出版社。

3 薩孟武著,《中國社會政治史》,臺北:三民書局。

4、 楊志玖著,《中國古代官制講座》,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民國86年。

5、 余華青著,《中國古代廉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111日。

6、 唐.杜佑著,張榮芳譯,《通典》,臺北:時報文化,198711日。

7、 張金鑑著,《中國文官制度史》,台北市:華剛出版,民國6611月。

8、 羅輝映主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成都:四川大學出版,1988年。

9、 班固著,漢書(精),中華書局,20078月。

10、勞榦著,〈漢代察舉制度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71948)。

11、錢穆著,《國史大綱》修訂本,台灣商務,19940101日。

12、傅樂成著,《中國通史》增訂新版,大中國圖書公司,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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