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這篇完成稿只剩下一紙本,電子檔草稿與完成稿增刪了許多不同處,因為還有實用價值所以保留。當初為了探討漢朝軍隊為征討匈奴軍隊會那麼艱難而做的期中報告。探討匈奴軍隊在跟漢軍交戰中往往能夠擊敗漢軍原因。事實上變成漢軍軍制的探討,反而沒對匈奴軍隊制多做探討。

兵制是歷代不可廢編的制度,典籍有云:『〈道德經‧三十一章〉: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立之;戰勝,以喪禮處之。』;『〈呂氏春秋‧論威〉:凡兵,天下之凶器也;勇,天下之凶德也。舉凶器,行凶德,猶不得已也。舉凶器必殺,殺,所以生之也;行凶德必威,威,所以懾之也。敵懾民生,此義兵之所以隆也。』;『〈文子‧下德〉:善治國者,不變其故,不易其常。夫怒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爭者,人之所亂也。陰謀逆德,好用凶器,治人之亂,逆之至也。』;『〈國語‧越語下〉:范蠡進諫曰:「夫勇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爭者,事之末也。」』。

兵制定義:

軍制的主要內容包括︰軍事領導體制、武裝力量體制、軍事指揮系統、軍隊編制、動員體制,兵役制度、軍官培養制度,武器裝備、後勤供應和軍隊各項工作、管理制度,以及人事任免、獎懲等等。

勞榦〈漢代兵制及漢簡中的兵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集刊第十本(1943.5),頁 23-25

全文內容:

秦亡之後,各路義軍的反秦爭戰轉化為爭奪統治權的戰爭。西元前二○二年,劉邦打倒勁敵項羽,建立西漢王朝。西元六年,外戚王莽篡奪皇位,三年後,正式建立新朝。過了幾年,綠林、赤眉等義軍起事,王莽兵敗身死。西元二十五年,漢宗室劉秀中興漢室,是為東漢。靈帝中平六年(西元一八九年),董卓另立獻帝,全國陷入軍閥混戰,東漢名存實亡。 

西漢兵制有承襲秦制的部分,但也頗多創新。西漢將軍制度的形成、南北軍的擴展、屯田制和募兵制的出現,是重要的變化;東漢地方軍及領導體制的改變,募兵制取代徵兵制,尤其值得注意。

西漢前期,軍權嚴格控制於皇帝之手。丞相代表皇帝處理國家政事,設丞相「助理萬機」[1],為最高行政長官。太尉掌全國軍務,為最高軍事長官,但無帶兵權與人事權,甚至連軍營也不得入。《漢書‧高後紀》載太尉周勃「欲入北軍,不得入。襄平侯紀通尚符節,乃令持節矯內勃北軍。」可見太尉位高權輕。太尉之官,時置時罷。郎中令、衛尉一如秦制,中尉後改稱執金吾。高級軍職多以校尉為稱,如城門校尉、屯騎校尉等。

西漢後期,改設三公為最高行政首腦,大司馬專主軍政,位列大司徒和大司空之上。東漢改大司馬為太尉,太尉雖為政府首腦,皇帝所重仍在「中朝」,皇帝的秘書機構尚書臺,成為真正的中央軍事統禦機構。

西漢兵役以徵兵制為主,武帝時出現了募兵制、謫兵制和局部的士兵制。徵兵制沿襲秦朝而略有變化。男子二十歲傅籍,景帝二年(西元前一五五年),「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2],昭帝初年,「寬力役之政,二十三年始傅,五十六而免」[3]。服役期限,《漢書‧食貨志上》:「月為更卒,以復,為正一歲,屯戍一歲。」《漢書》如淳注引《漢儀注》:「一歲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綜合來說,兵役期限為兩年,更役如同秦制。第一年在本郡縣當正卒,第二年番上京師當衛士或到邊防當戍卒。戍邊期限為三日,雖然很短,但路途所耗費的時間則要多好幾倍,實際上要施行是不太可能。因此政府的解決方法是:由少數人長期戍邊,或一年,或數年,其他男子每人出錢三百,交給官府,由官府把其中一部分錢發給長期戍邊者。這種情形已開始具備募兵的性質。對服役著的身體要求,如淳注雲:「高不滿六尺二寸以下為罷癃。」可見殘疾人和身高不足者不服兵役。統計居延漢簡中的戍卒名籍,都包括他們的家庭成員,但一概不計身高,可能身高標準在實際徵兵時已被廢除。免服役兵役的對象,高帝時規定:「軍吏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4]文帝時,「民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5]武帝時增設武功爵十一級,位居第七級千夫以上者免其人戶的兵役。沒有高爵的民戶,可以用錢物買五大夫或千夫爵位以免兵役,稱作「買復」[6]。若家有九十歲上老人,其孫子可得免役,「令得身帥妻遂其供養之事」[7]

作為徵兵制的補充手段,西漢間行謫兵制。漢高祖十一年(西元前一九六年),為擊英布,「上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從軍」[8]。到武帝時,平南粵、征大宛,屢屢謫發罪人、惡少年。西漢的謫發,稱為七科謫,《漢書‧武帝紀》張晏注:「力有罪一,亡命二,贅婿三,賈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凡七科也。」這七種人是想要建樹戰功以改變社會地位,或向來兇悍亡命,作戰頗為勇敢。

漢代武裝力量主要由中央軍和地方軍兩部分組成。西漢的中央軍,按其任務可分為宿衛殿省的殿內衛軍,宿衛宮城的宮廷衛軍和宿衛京城的京城衛軍三個系統。

宮廷衛軍:指由衛尉統領的宿衛宮門和徼循宮中的衛士,他們在殿衛軍的外層,負責宮內安全。西漢時以未央宮為皇宮,未央衛尉即為九卿之一的常設衛尉,此外,還有不常設的長樂衛尉、建章衛尉、甘泉衛尉。宮廷衛軍來自從地方徵調的衛士,服役一年,期滿由皇帝饗士,遣回原籍。

以下為南北軍編製表:[11]

 

任務:主城門兵、主劍橶衛士、主平城門衛士、主東門衛士、主元武門衛士、主北門衛士、主南掖門衛士、主東、北門衛士、主左署郎、主五官郎、主右置郎、主虎賁宿衛、主羽林左騎、主羽林右騎、掌北軍壘門、掌越騎、掌上林苑門屯兵、掌長水宣曲胡騎、掌待詔射聲士、掌騎士、掌胡騎之屯池陽者、掌輕車。

王國兵在漢初頗為強大,吳王劉濞自稱其「精兵可具五十萬」[12],其餘諸侯王也都有一定數量的甲兵。王國軍隊的擴充,可由諸侯王任意為之,吳王起兵反,曾令十四至六十二歲的男子皆從軍。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後,中央對王國軍權大加削弱,除極少數例外外,所有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以上官,均由中央任命,成為定制,中尉、衛尉等重要武官自然也在其中。又定制令「諸侯國人,不得宿衛,將軍不宜典兵馬」[13],以抑制王國將士;令國人不得收納亡人等,以防止其私養死士。自此以後,王國兵已無足輕重。

漢朝的勁敵為北邊的匈奴,匈奴的軍隊以騎兵為主體,漢與匈奴多在河谷草原交兵,於是漢朝大規模發展騎兵,遂使騎兵成為最主要的作戰力量。騎兵的大發展起於文、景帝時期,到武帝時,多次對匈奴作戰,幾乎全用騎兵,而北軍新置八校尉七營士兵,也以騎射為主。這樣中央軍和邊防軍都以騎兵為主了。而西漢大力發展軍事性養馬業與此相呼應,並設置馬政機構,乙太僕掌管全國馬政。又向民間推行「馬復令」,百姓養好馬,可免除部分繇役。由於軍事性養馬業不斷發展,儘管戰爭中耗馬甚多,但馬源充足,騎兵得以不斷壯大。

西元八年,王莽篡漢稱帝,國號新。西元二十三年,新朝亡,歷時僅十六年。新朝對包括兵制在內的各項國家制度進行了改造,由於他的改制只是著眼於名稱或形式上的變化,又缺乏穩定的社會秩序和法令的保障,使各項制度顯得煩亂而多變,兵制也不例外。

開始建國二年(西元十年),令十二將軍屯兵邊郡,「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萬人」[16],可見新朝的軍隊主要靠招募來組建。天鳳六年(西元十九年),因匈奴寇邊頻繁,「莽乃大募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名曰豬突豨勇,以為銳卒。……又博募有奇技術可以攻匈奴者。」綜合以上可見新朝募兵對象,遍及囚徒、丁男、家奴、甲卒及有奇技術者。

西漢武帝始設十三部郡,各置刺史一人,行監察本州諸郡之權。新朝授州牧以領兵之權,使州由監察機構變為地方最高軍政單位。每州置一州牧、一部監,主五郡,後又以各州牧號為大將軍,以各郡長官為偏將軍,縣宰為校尉,形成州郡縣三級一貫的軍政合一體制。

東漢兵制:

東漢對地方軍事指揮體制做了重要的調整:第一,壓縮地方軍的兵員編制,停止其校閱考核制度,裁撤內地諸郡都尉,為其職能於泰守,目的在保證中央軍事力量的絕對優勢。第二,擴大州刺史的權力。漢武帝十,將全國劃分為十三個監察區,即十三州,由中央派出刺史,按皇帝要求巡察本監察區各郡國。東漢改十三監察區為郡之上的地方最高行政單位,每州各設刺史,內掌民政,外領軍馬,以進一步強化中央對諸郡的控制。事實上,刺史既由皇帝特派監察員演變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很快又形成新的比郡泰守實力強大得多的地方軍閥,逐漸發展為向中央鬧獨立的地方割據勢力。[19]

東漢盛行募兵制,但所募兵之兵好像有常募及臨時募集之分。募兵的主要來源是社會閒散人員,由於募兵範圍日益擴大,所募之兵的素質,難免會下降。募兵素質低下,也與東漢統治者縱兵掠奪財務有關。統治者靠財務引誘流民投軍,圍敵攻城,又以允許士兵進城後搶掠財物作為鼓舞士氣的手段;應募從軍者,往往意在掠奪財物,流氓無賴大量混入軍中,西漢的尚武之風蕩然無存,懶散、奸詐的習氣在軍中氾濫。

東漢的謫兵制與募兵制有交叉現象。以囚徒為兵往往稱募,如明帝之世,數次「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此似為謫兵,但同時又有「其妻無父兄獨有母者,賜其母錢六萬,又復其口算」及「凡徙者,賜弓弩衣糧」[24]等優待,又有雇傭性質。謫發之兵往往用於屯戍邊地,專門設置左校尉以管理他們。故謫兵往往稱「坐輪左校」或「輸作左校」。

地方軍:仍有州郡兵、王國兵和邊防兵三類。東漢初罷省郡國兵,郡縣長官可在平時募一定數量的兵來維持地方。東漢後期,不少牧守擁兵數萬。州郡兵遠遠強於中央軍,主要以便成為各地軍閥的私人武裝。王國兵為數甚少,主要是隨諸侯王就國的虎賁官騎。

結語:

原作者的參考書目:

[1]《尉繚子‧重刑令》

[2]《漢書》卷五《景帝紀》

[3]《鹽鐵論‧未通》

[4]《漢書》卷一《高帝制》

[5]《漢書》卷二十四《食貨志》

[6]《漢書》卷二十四《食貨志》

[7]《漢書》卷六《武帝制》

[8]《漢書》卷一《高帝紀》

[9]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4月,第54

[10]《漢書》卷四《文帝紀》

[11] 孫金銘,〈漢代兵制〉,《中國兵制史》,陽明山莊,1960

[12]《漢書》卷三十五《吳王濞傳》

[13]《漢書》卷七十一《彭宣傳》

[14]《漢書》卷九六《西域傳‧車師後國傳》

[15]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4月,第58

[16]《漢書》卷九九《王莽傳》

[17]《漢書》卷九九《王莽傳》

[18]《漢書》卷九九《王莽傳》

[19] 王曉衛、楊林書,〈漢朝兵制〉,《建軍護邦─歷代兵制》,萬卷樓圖書,民國901

[20] 司馬彪《續漢志‧百官》

[21]《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

[22]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4月,第61

[23]《後漢書》卷八七《西羌傳》

[24]《後漢書》卷二《明帝紀》

[25] 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4月,第64

大司馬:掌管軍事的最高官職,位高於三公,漢武帝(劉徹)廢太尉設大司馬,光武帝(劉秀)又廢大司馬為太尉,故大司馬即太尉,為掌管軍政和軍賦的最高官職,即全國最高軍事長官。東漢時與司徒、司空並稱三公,月俸萬石,比之今日,掌軍政者為國防部長,但大司馬的地位遠高於國防部長。

將軍:分為“重號將軍”和“雜號將軍”兩種,前者為常設職位可入朝參政並開府理事,又稱“中朝將軍”;後者多為為臨時征戰所設可稱為“征討將軍”,另魏晉後為獎勵軍功,將軍名號增多,多為刺史及太守所加,稱為“散號將軍”。每朝常設的將軍名號各不相同。按級別各朝常設的中朝將軍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征(東南西北)將軍、鎮(東南西北)將軍、安(東南西北)將軍、平(東南西北)將軍、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及右將軍等。 驃、車、衛及諸征、鎮將軍資深者可進號為大將軍。如驃騎大將軍、衛大將軍、征北大將軍,鎮西大將軍。

(晉宋以來,以領軍、護軍、左右二衛、驍騎、遊擊將軍,謂之六軍。宋輿服志曰:“驃騎、車騎、衛將軍及諸將軍加大者,皆金章紫綬,武冠,佩水蒼玉。諸軍司馬,銀章青綬,朝服武冠。”其四安、四平、左右前後、征虜等將軍及四中郎將,晉代荀羨、王胡之並居此官。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為者。齊以二衛,左右。 四軍,前後左右將軍,謂之四軍。五校,即漢之五校。驍騎、遊奧、積射、強弩、殿中員外、殿中、武衛七將軍,殿中司馬督及虎賁中郎將,?從僕射,)《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大將軍:戰國時代各國多置,金印紫綬,位同三公為一品。為指揮重大戰役的臨時統帥。具體名號有建威大將軍、驃騎大將軍、中軍大將軍、鎮東大將軍、撫軍大將軍等等,除驃騎大將軍之位稍低於三公之外,上述均在三公之上。不臣者多自此職出,如司馬懿、八王之亂中的諸反王、南渡後的王敦、桓溫等。漢高祖劉邦拜韓信為大將軍,位在諸將上。漢武帝為衛青復置大將軍官,作為最高軍職,並統領內朝,分丞相權。漢武帝死後,以霍光為大將軍輔政,大將軍遂為此後漢朝的最高行政職務,多為外戚所居。三國時,大將軍不再職掌朝政,為高級武官,並增置上大將軍,位於大將軍之上。南北朝時期,大將軍除授甚濫,於是又增置柱國大將軍、鎮軍大將軍等號。唐宋,大將軍為十六衛長官。唐初,府兵制行,十六衛大將軍為職事官。隨著府兵制日漸破壞,十六衛實際已經沒有軍隊,諸衛大將軍成為虛銜。宋朝,十六衛大將軍專門授予宗室。明初,徐達為大將軍,統帥全軍。徐達死後,廢大將軍官。清朝,有重大戰事的時候臨時派遣大臣出征,授大將軍號,事畢即除。

(自戰國置大將軍,週末又置前後左右將軍,至秦,將軍之官多矣。漢興,置大將軍、驃騎將軍,位次丞相。車騎將軍、衛將軍、左右前後將軍,皆金印紫綬,位次上卿,後漢志曰:“漢將軍比公者四:謂大將軍、驃騎、車騎、衛將軍。”掌京師兵衛,四夷屯警。孝武征閩越、東甌,又有伏波、樓船;及伐朝鮮、大宛,複置橫海、度遼、貳師。宣帝增以蒲類、破羌。權時之制,若此非一,亦不常設。光武中興,諸將軍皆稱大。及天下已定,武官悉省。後漢志曰:“其前後雜號將軍皆主征伐,事訖皆罷。”四征興於漢代,四安起于魏初,四鎮通於柔遠,鎮東西南,並後漢末有之。鎮北,魏置。四平止於喪亂。 魏置。晉武帝重兵官,故軍校多選朝廷清重之士居之。置中軍將軍以統宿衛七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大將軍,戰國時官也。楚懷王與秦戰,秦敗楚,虜其大將軍,屈是矣。漢高帝以韓信為大將軍。初拜信,蕭何曰:「王素慢無禮,今拜大將,如兒戲耳。」乃擇良日,齋戒設壇,以禮拜之。又竇嬰為大將軍,每朝大議,列侯莫敢抗禮。武帝又置。初,武帝以衛青數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故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衛青字仲卿,為車騎,擊匈奴大立功,引兵至塞。天子使使者持大將軍印,因軍中拜青為大將軍,位在公上。卿以下皆拜,惟汲黯獨揖。後又加青大司馬位,冠於大將軍上,共為一官。後霍光、王鳳等皆然。成帝綏和二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後漢光武時,吳漢以大將軍為大司馬。後漢大將軍自為一官,其大司馬不加於其上。和帝時,以竇憲為之。舊大將軍位在三公下,置官屬,依太尉。憲威權振朝廷,公卿希旨,奏憲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長史、司馬秩中二千石,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驃騎將軍:僅次於三公。歷代均為第二品或從一品位次於大將軍,與車騎及衛將軍同屬一級。漢武帝,與車騎將軍、衛將軍及諸大將軍(衛、征、鎮中的資深者進號為大將軍,如征北大將軍)為二品,而使驃騎將軍與大將軍同秩是為特例。加大後的品秩各代均有不同,但相差不大。如北齊時衛及四征加大將軍時位在驃、車之上;北魏時四征加大者位次於衛;而此兩朝衛加大者均在驃、車之上。

史記三家注集解徐廣曰「驃,一亦作『剽』。」正義漢書云霍去病征匈奴有絕幕之勳,始置驃騎將軍,位在三司,品秩同大將軍。說文云:「驃,黃馬鬣白色。一曰白髦尾。」《史記卷一百一十一衛將軍驃騎列傳第五十一》

四征、四鎮將軍同位第二品秩二千石,而四鎮將軍位低於四征將軍,而領兵同四征將軍。西晉以後四征、鎮、安、平與前、後、左、右將軍同為第三品。

(四征興於漢代,四安起於魏初,四鎮通於柔遠,鎮東西南,並後漢末有之。鎮北,魏置。四平止於喪亂。 魏置。晉武帝重兵官,故軍校多選朝廷清重之士居之。置中軍將軍以統宿衛七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四征將軍皆漢魏以來置,加大者始曰方面。征東將軍,漢獻帝初平三年,以馬騰為之,或云以張遼為。征西將軍,漢光武建武中,以馮異為大將軍。征南將軍,漢光武建武二年置,以馮異為之,亦以岑彭為大將軍。征北將軍,魏明帝太和中置,劉靖為之,許允亦為之。各一人。魏黃初中,位次三公。後魏加大則次衛將軍。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征西將軍:統領雍,涼二州兵馬的將軍,屯駐長安。興於漢代。

征北將軍:統領幽,冀,幷等三州兵馬的將軍,屯駐薊州。興於漢代。

四鎮將軍:(鎮東將軍,後漢末,魏武帝為之。鎮南將軍,後漢末,劉表為之。魏張魯、晉當陽侯杜元凱並為之。鎮西將軍,後漢劉表為之,魏鍾會、鄧艾並為之。鎮北將軍,魏明帝太和中置。劉靖、許允並為之。各一人。宋時四鎮與中軍為雜號。後魏加大,次尚書令。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四征興於漢代,四安起於魏初,四鎮通於柔遠,鎮東西南,並後漢末有之。鎮北,魏置。四平止於喪亂。 魏置。晉武帝重兵官,故軍校多選朝廷清重之士居之。置中軍將軍以統宿衛七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

四安將軍:安東將軍,後漢陶謙、曹休並為之。安南將軍,光武元年,以岑彭為之。晉范陽王虓亦為之。安西將軍,後漢末段煨、魏鍾會、石鑒並為之。安北將軍,晉以郗鑒為之。各一人。後魏亦有。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四安起於魏初)這句《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與《《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所舉例的,似乎有矛盾之處。

雜號將軍:多為為臨時征戰所設可稱為“征討將軍”。(後漢志曰:“其前後雜號將軍皆主征伐,事訖皆罷。”)《通典職官典卷二十八職官十武官上》。依《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列舉若干。

上將軍:漢以呂祿為上將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樓船將軍:漢元封三年,以荀彘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材官將軍:漢李息為之,掌理宮室。《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輕車將軍:漢武帝以公孫賀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中軍將軍:漢武帝以公孫敖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戈船將軍:環氏要略云:「建戈於船上,浮渡沮水,以討北狄。」《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度遼將軍:漢武帝初以范明友為度遼將軍。後漢明帝永平八年,又置,屯五原。銀印青綬。种暠字伯景,為度遼將軍,誠心懷撫,信賞分明,乃去烽燧斥堠,邊方晏然。及卒,匈奴舉國傷惜。單于每入朝賀,每見墳輒哭泣祭祀。又李膺為度遼將軍,聲振遠域。《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建威將軍:漢元帝以韓安國、王晏並為之。光武以耿弇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武牙將軍:後漢光武以蓋延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捕虜將軍:後漢永平中,馬武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討虜將軍:後漢末,以孫權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武威將軍:魏武帝以于禁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淩江將軍:魏置,以羅獻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龍驤將軍:晉武帝置,以王濬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黑槊將軍:後魏于粟磾好持黑槊以自衛,劉裕遙見,題書與之曰「黑槊公麾下」。明帝因授黑 槊將軍。《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討逆將軍:後漢末,以孫策為之。《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尚發現漢朝至宋各種將軍名稱。如上軍將軍、折衝將軍、:《資治通鑑卷八十四晉紀六》(以其表宣示內外;遣上軍將軍孫輔、折衝將軍李嚴帥兵七千自廷壽關出,征虜將軍張泓、左軍將軍蔡璜、前軍將軍閭和帥兵九千自崿阪關出,)。

征虜將軍:《宋書卷七十一列傳第三十一徐湛之、江湛、王僧綽》(湛之遷冠軍將軍、 丹陽尹,進號征虜將軍,加散騎常侍,以公主憂不拜)。《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後漢建武中,始以祭遵為,後張飛亦為之。)。

輔國將軍、冠軍將軍 :《梁書列傳第六柳惔弟忱、席闡文、韋睿族弟愛》中(和帝即位,為尚書吏部郎,進號輔國將軍、南平太守。尋遷侍中、冠軍將軍,太守如故。)。

校尉:依《通典職官典卷三十二職官十四州郡上》點出若干職稱:

 

城門校尉:掌洛陽十二城門,正南之平城門除外(註:洛陽十二城門:平城門、上西門、雍門、廣陽門、津門、小苑門、開陽門、秏門、中東門、上東門、谷門、夏門。而平城門位處正南,為宮門,置司馬而不置侯,直屬衛尉)。

越騎校尉:掌管越騎(越騎為南方越人內附之騎兵)。

射聲校尉:掌管宿衛弓兵(待詔射聲士)。射聲者,冥暗中聽音辨位,引弓射之,故曰射聲。

中郎將:隸屬光祿勳的高級近衛武官,擔任宮中的護衛或侍從。共有左,右,五官,虎賁,羽林郎等稱號。(、左、右中郎將,皆秦官,漢因之,並領三署郎從。後漢之制,郡國舉孝廉以補之。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後漢黃琬,字子琰,為五官中郎將。時陳蕃為光祿勳,深相敬待,每與議事。舊制,光祿舉三署郎,以功高久次才德尤異者為茂才四行。時權富子弟多以人事得舉,而貧約守志者見遺。京師謠曰:「欲得不能,光祿茂才。」於是蕃、琬同心,顯用志士。故蕃、琬皆為權富郎所中傷也。其次分屬左右署,左右郎將各領左右署郎。二署皆有中郎、侍郎、郎中,三郎並屬光祿勳。漢衛綰,文帝時,以戲車為中郎將。戲車謂能左右超乘也。景帝幸上林,詔綰參乘,重其淳謹。又蘇武以中郎將持節使匈奴。又司馬相如拜中郎將,建節往使邛笮,縣令負弩矢前驅,蜀人以為寵。又後漢左中郎將皇甫嵩、右中郎將朱俊並討黃巾,有大功。又建安十六年,魏公子丕為五官中郎將,置官屬,以副丞相,位在魏國諸侯王上。魏無三署郎,猶置左右中郎將。晉武帝省左右中郎將官。宋孝武大明中,復置,銀章青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齊左右中郎將屬西省。梁代並分司丹禁。今中郎將四十四員,郎將六十四員,各附諸軍諸衛篇。大唐亦置諸衛中郎將。永徽三年八月,避太子名,改中郎將為旅賁郎將,又改為翊軍郎將,尋復舊。)《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虎賁中郎將:(有虎賁氏,掌領虎士八百人,軍旅會同,君宿於外,則守王閑。閑,梐枑行馬也。梐音陛,枑音護。漢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期門,比郎中,蓋以微行出遊,選材力之士,執兵從送,期之諸門,故名期門。無員,多至千人。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賁郎,舊曰虎奔,言如虎之奔。置中郎將領之,故有虎賁中郎將,主虎賁宿衛,冠插兩鶡尾,鶡,鷙鳥之中果勁者,每有攫撮,應爪摧碎。尾,上黨所貢也。後漢崔鈞為武賁中郎將,服武弁,戴鶡尾。攫音钁。紗縠單衣、虎文錦蔥,餘郎亦然。凡有虎賁中郎、虎賁侍郎、虎賁郎中、節從虎賁,皆父死子繼。若死王事,亦如之。前賢亦多為者。後漢馬援、孔融並為虎賁中郎將。魏桓階字伯緒,為虎賁中郎將,遷尚書,典選。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雜中郎將:使匈奴中郎將,後漢主護南單于,以張奐為之。後魏天興四年罷。平越中郎將,晉武帝置,理廣州,主護南越。司金中郎將,魏王脩為之。武衛中郎將。魏始以許褚為之。大唐無。)《通典職官典卷二十九職官十一武官下》

兵制似乎著重兵卒部份,軍官制度完整但對於中高階軍官的養成,似乎看不出有特設機關來教育。如現今的三軍大學。所以個人的軍事經驗未必有傳承給後者。諸多將領未必都曾熟讀兵書、精練武藝、熟悉戰陣,且自有一套應戰法則。所以韓信、衛青、霍去病、李廣之流名將,一旦身亡後其局勢往往重新洗牌,如漢武帝從此無大將掃平匈奴。

兵制對於政權的穩固有重大的影響,然而兵制是否貫徹實行,體現出的武力強弱,往往影響對於內憂外患的處理,是否有應付的能力。

世兵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普遍實行的兵役制度。世兵制確立於三國,極盛於西晉、東晉,南朝逐步衰落。所謂世兵制,就是使士兵全從普通老百姓中分離出來,脫離民籍,集中居住,變為軍籍,士兵本人終身為兵,其家子子孫孫世代為兵。

2.          士兵的妻子叫士妻,兒子叫兵家子,女兒叫兵家女。士兵死亡,妻子由國家改配給其他的士兵,兵家子,兵家女的婚姻也必須在兵戶之間進行。世兵制使服兵役成為一部份人的特定義務,這部分人稱作士,其家稱為士家或軍戶。世兵製作為一種集兵方式的行成,有其經濟、政治與歷史的原因。東漢末年的大戰亂,使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破壞,人口銳減,土地荒無,流民無計其數。鑒於此,魏、蜀、吳三國都不同程度地推行了屯田制,使農民重新回到土地上,成為國家的佃農-屯田戶。屯田戶在軍法部管理下從事農業勞動,其收穫基本歸國家所有。由於他們為國家進行兼併戰爭提供了物質條件,因此國家需要他們保持相對穩定,一般都不讓他們服兵役。而當時在州郡地方保持著民籍的邊互其民,與兩漢相比可謂「生民百遺一」,他們自然不願意應募當兵。此外,世家大族正在拼命爭奪依附人口,政府無法削弱其庇護的依附人口免除租稅、徭役的特權。屯田戶、編戶齊民、依附人口三方面的情況,使兵源面臨枯竭,而各封建國家或政權之間的長期戰爭,又需要源源不斷的兵源補充。這樣一來,兵役便只有由已被招募的或強制為兵的那些人及其後代子孫來承擔。另外,就是透過戰爭等手段取得新的人口,以其強壯者編為軍戶,羸弱補充民戶。世兵制的行成,也是漢代兵役制度逐漸演變的結果。東漢以募兵制為主,應慕者一但入伍,便長期為兵,成為職業兵。漢末大戰亂造成的人口銳減,既使原有的職業兵員大大耗損,又使得募兵的對象銳減,募兵制再也維持不下去了,世兵制應運而生。世兵制在三國時期最後行成,還與漢末盛行的質任制有直接關係。當時軍閥的部屬將領和士兵判服無常,為防止官兵叛逃,常將將領甚至士兵的家屬作為人質。其中,士兵的家屬集中管理,嚴加控制,形成軍戶。這些軍戶被統治集團強制為父死子代,兄終弟及,世代為兵,於是世兵制正式形成。

捌、參考書目:

1.錢穆著,《國史大綱》修訂本,台灣商務,19940101日。

2.傅樂成著,《中國通史》增訂新版,大中國圖書公司,8999日。

3.林劍鳴著,新編秦漢史》,五南出版社,2003年。

4.杜佑著,張榮芳譯,《通典》,臺北:時報文化,198711日。

5.班固著,漢書(精),中華書局,20078月。来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B%8A%E9%A8%8E%E5%B0%87%E8%BB%8D

6.範曄著、李賢等注,《後漢書》全三冊,中華書局,200531

7.房玄齡著,《晉書》全十冊,中華書局,200368

8.司馬遷著,裴駰集解,司馬貞索引,張守節正義,史記三家注,台北,七略出版社,民國749月。

9.張大可注釋編著,史記全本新注,陜西,三秦出版社,西元19906月。

10.國立編譯館著,韓復智、洪進業譯,《後漢書紀傳今註》全十冊,五南出版社,20031030日。

11.章義和著,《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二十五史新編6,中華書局,19983月。

12.邢義田,〈從居延簡看漢代軍隊的若干人事制度——讀《居延新簡》〉,《新史學》(1992)。

13.赫治清,王曉衛,〈漢朝兵制〉,《中國兵制史》,文津出版社,民國864月。

14.《中國軍事史》編寫組編著,《中國歷代軍事制度》,中國人民解放軍出版社,20061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大神帝國一縷飄香 的頭像
    大神帝國一縷飄香

    大神帝國一縷飄香

    大神帝國一縷飄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